第1章 穿兔子装的女孩(1 / 2)
我叫沈虫,你没听错,我的名字确实就叫虫子。
名字是父亲给我起的,他是北洋海军将领,那次黄海海战失利后,他和母亲安妮带着我逃亡到了澳洲,在温哲小镇上安了家。
父亲买下了一座山头,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菜园,过上了最普通的菜农生活。
安妮学过医,在家中开了一家诊所,为附近的居民诊病。
父亲给我取名叫沈虫,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抛开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做一个卑微的“虫子”,了却一生吧!
只是父亲忘了,虫子是菜农的冤家对头。
我从小痴迷射击和狩猎,就连曾经在武汉张香帅大人那里调试枪械的父亲都说我有射击天赋,对于我而言,拥有一件可以射杀猎物的利器是多么爽的一件事情。
我曾经把父亲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为我的弓箭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弓弦材料,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张弓让我射杀了一只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邻居找上门来,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猎。
我也曾在安妮睡觉的时候,把她的长发剪下来做弹弓皮筋,唉,女人的头发根本没有弹性,看来还是要寻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亲拿着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时,我还在不断的叹息。
后来,我带着黑人小孩尼莫一头钻进了澳洲荒原,这里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猪,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猎枪那该是多么的幸运,我和尼莫爬到一棵树上,看着树下翘首仰望的土狼们,浮想联翩。
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缠着父亲去给我买一只猎枪,父亲扭不过我,只好花了二十英镑给我买了一只,从那以后,我便整天游荡在荒原上教训那些不听话的野兽们,于是我这只虫子便成了野兽们的恶梦。
只可惜,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我不得不费尽心思淘子弹,也绞尽脑汁精确计算每一颗子弹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诉我,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当格外尊重,于是我答应她每次狩猎只用一发子弹,送一头野兽去见上帝。
曾经从军入伍的父亲倒是很开明,只是告诉我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没有办法的时候。
前几日,父亲决定在菜园子里打一口菜窖,却挖出几块绿色的石头,还连夜打磨出一块,雕琢出龙形的图案送给我,说是送给我的成人礼物。
今天父亲要前往布莱登城里送一些菜,顺便往日本寄一封信。
我主动要求跟着,要帮助他做些活计。
看着儿子渐渐懂事,父亲很欣慰,当然我也很欣慰,刚进城我就把他甩了,因为我的子弹不够用了,我想到城里去看看有没有办法搞到子弹。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父亲太过小气,亲儿子都舍不得多给几个钱,还好我有尼莫这个黑人小伙伴,他帮我把一些野味运到城里卖给饭店换回一些钱。
然后,我们两个拿出绝大部分的钱用来添置狩猎的必需品,包括子弹。
我很少进城,尽管布莱登离温哲小镇并不远。
在我看来城里远没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着猎枪追逐着猎物,有时甚至一连好几天在荒原上度过,最多的时候有一个月多。
父亲最初怕我有危险,将他看家的本领基本上都交给了我;安妮却总是担心,她担心我杀戮太多,会被上帝惩罚。
于是,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饿了就烤野味,身上脏了就跳到涧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困了就找个山洞野营,无聊了还有尼莫这个黑小子陪着聊天,这是我最快乐的生活。
城里的一切都很新鲜,商店那么多,人那么多,远比小镇热闹。
只可惜那些以前和我打交道的军火贩子们,他们无一例外的摇头说手头没有子弹了。
近来,子弹变得极为稀缺,那些军火贩子说,澳洲政府开始管制子弹流向市场,好像是说要打仗了。
澳洲孤悬海外,不会有哪个国家来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只可能是澳洲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虽然独立,但毕竟还是大英帝国的联邦。
听说欧洲那边好几个国家闹得挺欢,估计是帝国的首相大人要澳洲、新西兰派兵支援吧!
在城里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没有弄到一颗子弹,让我有些垂头丧气。
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灯闪烁,一些女郎站在街头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她们可真有趣。
男人们则醉醺醺的拉着这些女郎消失在街头。也有那些有钱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栋华丽的别墅,透过窗户,我看到里面灯火通明,陈设很是讲究,睡在这样的房间一定很惬意。当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不时传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站在一栋房子的顶上,呆呆地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
这时,我看到路边一位身穿兔子装的小美女在走着。
我笑了,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服装,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应该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吧。
忽然,我发现两个人在兔女郎后面追了上来。
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个如同一株高梁杆,而那个胖子则如同矮冬瓜,还戴着一顶瓜皮帽,更显得他的身体圆滚滚的了,我怀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个球一样滚下去。
他们两个一起拦在兔女郎的面前。
我有些诧异,难道他们要欺负这个女孩吗?那样就需要我出手了。
父亲给我讲过《水浒》的故事,里面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么事情?
后来在安妮那里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上帝一定对我很满意,因为我不止一次给上帝送去牛羊和野兽。
但今天,如果这两个人要欺负这个兔子一般可爱的女孩,我只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点事情了,唯一的担心就是凡是被我送去见上帝的,没有一个回来的。
如果这几个家伙去见了上帝,上帝也把他们当作野味留了下来,那可大大的不好。
高梁杆和矮冬瓜围堵着女孩,还横起手臂拦着去路。
于是我拿出口袋里的弹弓,一颗弹珠破空而出,风声劲疾,“当”地一声敲打在高梁杆头上,这家伙发出土狼一样的嚎叫,抱着头大叫。
矮冬瓜还没有反应过来,又一颗弹珠打在他的额头,于是又一声狼嚎从矮冬瓜粗糙的喉咙里发出来,仿佛杀猪一般。
两个人不明所以,抱着头东张西望,我接连又是两颗弹珠飞出,这两个家伙再也受不了了,像受了伤的土狗一样的撒腿就跑。
那女孩被突出其来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帮助她。
她好奇地四下里张望,我把一颗弹珠射到她的脚下提醒她。
她辨明了方向,向我这边看了过来。
我在屋顶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说话。
我跳下屋顶,走到她的面前,“你没事吧!”
她笑了笑,“没事呀!你是谁?”
“我姓沈,叫沈虫,虫子的虫。”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你哪里像只虫子。”
“名字是我父亲给起的。他说,人生于世有时很卑微,像只虫子,所以就给我起这样一个中文名。那两个人是谁?”
“我们家的佣人。”
“啊”,我叫了一声,女孩奇怪的问我:“怎么了?”
“我把你们家的佣人打了!”
女孩满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谁让他们拦着我不让我去。”
“哦,”我应了一声,心里觉得这个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当回事,我也无所谓了。
于是又认真地看了看她,她十七八岁的样子,生得极是白皙,五官精巧可爱,尤其是眼睛宛如清泉一般。
我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
女孩对我的无礼有些生气,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么看?”
“你长的很好看,穿着这身兔子装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再好的猎人也舍不得开枪。”
每一个女孩子都喜欢听到别人的赞美,女孩也不例外,她眯着眼睛看着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骗过很多女孩子?”
“我们那里没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要是有的话?”
“要是有的话怎么样?”
“我就把她抢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妈天天说我不省心,长大以后娶不到老婆。”
女孩格格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欢你才行呀!”
“呵呵,要是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就先不管喜欢不喜欢了,先抢到家里然后再当佛爷供起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