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游客守则》分析(下)(1 / 2)
【13】
【如果看见有戴着兔子耳饰的人跟随人流进入大象园区,必须放弃参观该园区。】
【如果违反本条,本园不负责,且无法提供解决方桉。】
第十三条规则,第一部分又提到了“兔子”,只不过变成了“戴着兔子耳饰”的“人”。
同时,也特别指出了,是在这类人进入到“大象园区”之后,就必须要放弃参观。
这就说明,当“戴着兔子耳饰的人”和“大象”碰到一起,将会发生非常恐怖的事情。
而这个事情所造成的后果也相当可怕,和之前完全不同。
“无法提供解决方桉”,也就是说,这种影响或许会将“污染程度”直接拉到最高,导致没有任何办法去抵御。
而之所以能如此判断,就是因为前面的危险情况里其实都提到了“时间”,比如“一刻钟”、比如“离开园区前”,虽然都无法治本,但却有着“能够反应的时间”。
因此,目前来看,动物园里的危险排序应该再度发生改变。
原本被认为是最危险的兔子园区的“某种存在”要下降一级,最危险的则变成了“大象园区外戴着兔子耳饰的人”。
结论:
无论如何,都不能在这种情况下违反规则!
!
……
【14】
【狮子园区是安全的。】
【如果遭遇任何无法解决的危险、且无法求助,请立即、不择手段、尽一切可能前往狮子园区。】
到这一条为止,终于看到了一条让人稍微安心的规则。
“狮子园区是安全的”,这正是前面规则里得出的结论,在此也得到了证实。
结合前面所说,除了遇到上一条规则里,那种很可能无法反应的情况外,只要能有反应时间,那就有救。
“立即”、“不择手段”、“尽一切可能”,这些词无一例外不在证明着狮子园区的安全。
“白狮子”是绝对的盟友。
这便是这一条规则的结论!
……
【15】
【警惕和您走失过一次以上的朋友。】
【尤其是他们反复劝您前往海洋馆或大象园区的时候。】
最后一条规则,似乎是对“正常人”说的。
前面已经分析过,“脱离人群”、“独自一人”很有可能就是“污染初期”的表现,那么,“走失过一次以上”的朋友,也就很有可能已经受到污染了。
而在第二部分里提到,这个被污染者,很有可能做出两种行为:
其一,劝你去海洋馆。
其二,劝你去大象园区。
首先,劝你去海洋馆其实非常好理解,因为在之前的规则中已经能看得出,“海洋馆”很可能也是“被污染”的代名词。
它本来就不存在,却又有可能被看到,同时还有“工作人员”会售票,但又必须得拒绝,也就意味着不论是卖票的“工作人员”、还是看到“海洋馆”的人本身,都已经不再是“正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