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决断(1 / 2)
「尸体已经冻硬了,像石头一样,应该是摔死的,看不到多少外伤。」
「这么高的地方,怎么会有一头骡子摔下来?」
陈宇话音刚落,身后传来响动。
那绿袍姑娘踉跄着飞扑过来,脸上神色又惊又怕。
「叮当……」
陈宇听不懂她的话,只冲着镜头说道:
「这么大一头骡子,拖下山去,别说十天,够我吃一个月了。」
「俗话说,驴肉香,马肉臭,饿死不吃骡子肉,骡子是驴和马的杂交品种,不具备生育能力,很多人觉得骡子肉吃不得。」
「但实际上,适当的吃一些骡子肉,是有好处的。」
「不过这头骡子,似乎和她有点儿关系……」
陈宇指了指一旁的少女。
「如果这头骡子是有主的,那么我们就不能随意处置,问问吧!」
「呃……」
想了一会儿,陈宇硬着头皮问道:
「姑娘,你认识这头骡子吗?」
听到声音,白玛次仁扭过头来,望了他一眼,冲着上方大声喊道:
「阿爸,阿爸,你在哪儿?」
「阿爸……」
陈宇皱着眉头,一头雾水。
「兄弟们,我实在听不懂她在喊些什么?」
「不过这骡子若是没人要的话,放在这里也是浪费,总有野兽会来啃的。」
说罢,他走得更近了一些,蹲下来才看到,骡子的背上有断裂的皮条。
「这是,用来绑货物的皮绳,但东西都不见了。」
「它的确是有主人的,然而却摔死在了这种地方。」
「骡子是茶马古道一种传统的交通工具,有马骡和驴骡之分。」
「公马和母驴生出来的骡子,就是驴骡,公驴和母马生出来的,则为马骡。」
「但不管是哪一种,骡子都兼具驴的负重和耐力,马的灵巧和速度。」
「因此在山势崎区的地方,骡子比后两者更受欢迎,没错,它不但是家畜,而且是一种相当重要的交通工具,我早该想到的,可惜这位姑娘似乎并不愿意和我交流。」
「骡子的尸体冻得很硬,没有办法判断它的伤势如何,不过你们看,它的身上有相当多的擦伤,是从高处一路滚下来的,把地面砸了个雪坑!」
「试想,如果上面坐了个人,肯定和骡子一样,会坠崖而死。」
陈宇冷静的分析着,却不料话音刚落,便见那绿袍姑娘眼睛红红的扭过头来,咒骂道:
「你才会死……我阿爸,我阿爸不会有事的!」
后半句,姑娘低声呢喃,陈宇没听懂,但前半句足以让他心中微恼了。
「如果真的有什么冒犯的地方,我向你道歉,但你能不能把话说清楚?」
「别无缘无故就骂人行吗?」
他的目光有些凌厉,本身气场也足够强大,绿袍姑娘吓得后退了一步,被骡子腿绊倒,跌坐在地上。
也许是担心陈宇恼极伤人,她抓起一直携带的木棍,用前端指着后者。
两人定定的对视了片刻,陈宇见她有些可怜,语气变得缓和了一些。
「你放心,我不是坏人,这骡子是你家的?」
「我叫陈宇,是一名冒险者,正在直播,你叫什么名字?」
绿袍姑娘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彩色小辫儿随风飞舞,眼眸里满是不信任。
看这样子,应该是承认了骡子的归属,但并不愿意告诉陈宇自己的身份。
「果然如此……
」
陈宇心下叹了口气,骡子既然有主,那自己就没有处置的权利了。
转身离开之前,他认真的说道:
「这骡子这么大,你一个人带不回去的,另外,它从高处坠落,如果是你的朋友或者家里人带着骡子,他的处境,恐怕不会太好,这骡子死了得有两三天了,赶紧想办法吧!」
绿袍姑娘瞪大了眼睛,身体微微有些颤抖。
因为她知道,这种可能性很大。
如果阿爸真的坠崖,或者被困在山上下不来,那她该怎么办?
回去通知阿妈和村子的人吗?
几十公里往返,又得大半天时间。
而风雪,会在短短的时间吞噬人的性命,她心急如焚,不敢浪费丝毫。
「该怎么办?阿爸他……」
白玛次仁惶然无助的凝视着空气。
忽然间,她的目光落在了前方那道身影之上。
她想起,这个家伙在攀爬的时候,速度堪比山上的云豹。
待得那道身影即将消失在视野当中,她忙不迭站起身来,冲着那边朗声喊道:
「白玛次仁,是我的名字。」
「骡子是我家的,阿爸两个月没回来,他一定在圣山上。」
「求你,帮帮我!」
「求你了……」
陈宇的脚步,停了下来。
但他没有转身,脸上的神色极为复杂。
「怎么偏偏碰上这种事啊?」
他应陆豪的邀请,前来参加这档综艺节目的录制。
报酬很是丰厚,劳务费两千多万,但条件是,必须进入前三名。
如果提前被淘汰,将视作未能达成契约,需要扣除相关运营推广费用,再进行报酬结算。
这样一来,根据他和平台,节目组的三方合同约定,平台那一部分商务收入,需要他自己掏腰包。
一旦没有进入前三,两千多万泡汤不说,自己还得搭几百个进去。
要说身上没有压力,是不可能的。
这种事情,陈宇也从来没有对外讲过。
他习惯了什么事情都自己扛。
而来到卡瓦博格峰,看似是在冒险,事实上,这才是他真正稳妥的做法。
依据他的推断,以这次荒野竞赛的强度,只要他能够成功抵达澜沧江河段,撑上一周,保底也能挺进二轮,得个前三的名次。
如果救助站离这里不是特别远,争个第一也未尝不可。
但天算不如人算,没想到会碰上这档子事儿。
白玛次仁,一位当地的臧民小姑娘,她的父亲,在卡瓦博格峰失踪了。
自己和她,不过是萍水相逢,几乎还算是陌生人,然而对方却求到了自己的头上!
帮,还是不帮?
帮助她,势必会消耗体力,救人是争分夺秒的事情,也许再也无法顾及体能状态,跌落到百分之三十,直接就会被淘汰。
甚至于,她的父亲是不是还活着,都是两说。
为了一个可能已经死掉的人,一个跟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搭上几百万,值得吗?
不帮她,当着直播间十几万观众,甚至是电视机前,全网几十万,上百万观众的面,一走了之。
他们会怎么看自己?
最重要的是,听到要救人,他近乎本能般的想起了那句话,那句铭刻在内心深处,始终不曾遗忘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