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惊骇(1 / 2)
陈宇步伐轻快,心情也很放松。
身处沙海,入目皆是新血形金色沙丘,古老河道冲击而成的石岸,将东西两边划分出截然不同的自然风光。
一边是风沙漫天,一边是奇石嶙峋,还有呈阶梯状逐渐抬高的内陆山峰。
抬眼望去,直可见数千米外的天空与山脉交融,仿佛整个世界尽在脚下。
这样的感觉,是久居于城市之中的人们,很难体会到的。
中午的时候,气温攀升到三十一摄氏度,陈宇翻开一些岩石,找到了几只蝎子。
“不论何时,只要你在荒漠中见到能够吃的东西,千万不要放过。”
“这些蝎子的蛰刺有毒,得尽量避免被它们伤到。”
“但你们注意到没有,就在我的左手边,生长着一种藤蔓植物,它结着像木瓜一样的果实。”
“这种东西不能吃,果实里有白色的汁液,当你在沙漠里,被毒虫,蛇类咬伤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个来杀菌消毒,会有一些效果。”
“万物相生相克,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时就在问题身边。”
陈宇用玻璃瓶口摁住蝎子,然后用石片,切断它的尾针。
咯吱咯吱!
蝎子被牙齿嚼烂,发出细微声响,陈宇满意的点了点头。
“我真的推荐大家时不时尝试一下生吃蝎子,虾蟹这种节肢动物,它们似乎带着一股天生的甘甜味道,真是不错。”
“用盐和酒生渍的醉虾醉蟹醉蝎子,可能还要好吃一些!”
三只蝎子下肚,陈宇站起身来,继续前行。
他走了两三个小时,行进速率保持在每小时十五公里。
速度很快,但远远没有达到他的极限。
而沿途的植物种类也变得越来越丰富。
从一些典型的沙漠耐旱草类,到多肉类植物,再到灌木丛。
越过两条河岸后,稀疏的植被开始出现,甚至看到了高达四米的金合欢树。
陈宇脸上浮现出笑容。
“兄弟们,金合欢树,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植物之一。”
“它遍布全球热带亚热带地区,生长着金黄色的漂亮小花。”
“在这片荒漠中,绝对算是植物里的颜值担当。”
“这种树用途广泛,花朵能够消炎杀菌镇痛,树皮纤维十分坚韧,可以制作绳索。”
“它分泌的树脂,还能够用于燃烧,并且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味道,驱赶蚊虫。”
陈宇奔上前去,扯下一片金合欢树的树叶,放在嘴里咀嚼。
“除了利用价值极高以外,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植物的聪慧。”
“动物世界大家应该都看过吧?里面的长颈鹿酷爱食用金合欢树的树叶。”
“但你们经常发现,有时候长颈鹿吃着吃着,就忽然调转方向,朝其他方向奔走,像是预知到了什么危险一样。”
“其实不是的!”
“金合欢树的树叶对于长颈鹿来说无比美味,但它们食量很大,一天能够吃下四十公斤的树叶。”
“而树叶,对于植物来说,是进行光合作用,为树干提供养分的最为重要的器官。”
“金合欢树的聪明之处就在于,当长颈鹿啃食树叶时,金合欢树的树枝会感受到长颈鹿的唾液,进而立即分泌一种让长颈鹿极其讨厌的物质——乙烯。”
“这种物质不会让长颈鹿中毒身亡,但却会让它们丧失继续进食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