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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高奢代言人,刘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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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唯汉秦时明月第一百七十二章高奢代言人,刘邦!林光宫中,短暂的插曲告一段落,在周围贵妇人们的小声议论中,吕雉敲了敲面前铜磬,示意曲水流觞继续。 世上事过犹不及,有些东西隐晦的让大家知道一下就好,当好奇心被调动起来之后,你不说他们自然会削尖了脑袋四处打听。 而且吕雉今天,还要有怨报怨! 对象,自然是吕泽的老婆,她的嫂嫂,卫氏。 嗯,吕泽是个妹控,他老婆和吕雉的关系自然不会很好,尤其是卫氏提出让自己的大女儿嫁给刘盈做太子妃被拒绝之后,更是频频在吕公面前阴阳怪气吕雉。 对此,以女而贵的吕公烦不胜烦,干脆住到了新丰城,每日和刘太公一起斗鸡走狗,看人蹴鞠马球。 刘盈听人报告过,吕老头这些天已经赢了不少钱,经常喝嗨了之后拉着刘太公跑到酒肆之中,大呼小叫着今天的场子由本太公买单…… 对此,刘盈将这一消息压下,放出话除了不允许给俩老头上高度酒,全部都随他们去。 反正他们那个年龄,心有余而力不足,刘盈也不担心再多出一个舅舅或是叔叔…… 至于吕雉拒绝给刘盈亲上加亲,让自己的侄女成为自己儿媳,则完全是在刘盈的抗争之下妥协的。 其实按照她的本意,吕泽的大女儿本就是她内定的儿媳妇,尽管那只小萝莉性格有些刁蛮,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坯子,将来肯定能给她生个漂漂亮亮的大胖孙子! 嗯,吕萝莉生下来的时候吕泽就已经是吕王了,作为王的长公主,脾气大一点很正常。 刘盈听说了吕雉想要给他包办婚姻这件事后,起初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少年人,全都要很正常。 但他听说对方是自己表妹之后,立刻跑去找吕雉大闹了一番,从东宫搬走,住到了张良家里蹭吃蹭喝…… 为了表示自己不是闹着玩的,他每日除了早晚派人给吕雉写个问安的条子之外,绝对不出现在吕雉三丈之内! 半个月之后,吕雉终于绷不住不了,派遣刘乐过来代替她服了个软,将跟着张良出去跑马、钓鱼、爬山乐不思蜀的刘盈抓了回去…… 而为了打消吕雉的念想,刘盈在离家出走的时候给出去义诊的医学生临时加了个任务,让他们调查一下长安城周边近亲通婚的新生儿的夭折率和罹患遗传病的数据。 然后,吕雉就彻底打消了之前的想法,并且对卫氏越发的不满了起来。 她想要的,是一个健健康康的孙子,而不是一个可能会有先天缺陷的孙子! 所以从那之后,她就对许负格外上心,时常会拉着她参加诸如这样的聚会,以此来拉近二人之间的关系。 毕竟许负比刘盈年纪大,按照刘盈之前的理论,女人年龄越大生孩子越容易,这样可以大大缩短她抱孙子的时间…… 刘盈其实也被这个数据吓了一跳,赶忙连夜让人将这一数据写成邸报,传遍天下郡县,尤其贴在长乐宫外的冀阙之上,让那些素来讲究血脉,喜欢血亲通婚的老贵族们好好看看! 也因此,当吕雉敲累了之后,刘盈立刻接过她手中的玉杵,敲打起面前的铜磬,随机选择一个倒霉蛋喝酒。 嗯,其实就是卫氏。 只不过和吕雉还讲究三分情面,让卫氏十次中两三次不同,刘盈给大家表演了一个眼疾手快,十中七八…… ……………………………… 上林苑,大汉公学南。 没有了人类的频繁干扰,大自然用最短的时间将这一片皇家园林重新变得莽荒起来,许多石像立柱都隐没在了灌木草丛之中。 春风徐徐,天晴气爽,湛蓝的天空上飘荡着团团白云,平原丘陵之间遍是丛生的新草,土地湿润松软,不时有野兔狐狸之类的小兽从一个草丛窜入另一个草丛之中。 远处搭着帐篷,铺着地毯的营地中,因制定礼仪而受到刘邦赏识,被任命为奉常兼职太子太傅的叔孙通拉着一张脸,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闷酒。 所谓奉常,位居九卿第一,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掌宗庙祭祀礼仪。 今天,是刘邦组织群臣功候来这边狩猎的日子。 所以,叔孙通就很不高兴。 昨天本应该有大朝会,但刘邦提前一天说自己头疼,于是取消了大朝会,然而时隔一天,刘邦骑在马上神采奕奕,往来奔驰不绝…… 上梁不正下梁歪。 刘邦托病不上朝,诸如卢绾等人也称病不去府衙办公,将所有公事交给左贰官处理,美其名曰黄老无为而治…… 也因此,萧何此刻和叔孙通相对而坐,苦笑一声,酒入愁肠…… 在他们身后,张良斜躺在靠垫之上,左手持酒爵,右手捧书籍,口中轻声呢喃: “驷驖孔阜,六辔在手。公之媚子,从公于狩。奉时辰牡,辰牡孔硕。公曰左之,舍拔则获。游于北园,四马既闲。輶车鸾镳,载猃歇骄……” 一瞬间,叔孙通和萧何齐刷刷的望向优哉游哉宛如谪仙临凡的张良,四只眼睛中隐有火苗闪烁。 他们两个在这里忧国忧民,想着如何劝谏皇帝勤勉政事,这厮却在这里喝酒赋诗,好不逍遥! 而且,这厮貌似这半年多来,除了新春和腊祭那日上了次朝,剩下的都是在称病躲清闲!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于是,萧何挪了两下,坐在张良身边,满脸痛心疾首的说道:“子房啊……” 下一秒钟,张良丢下手中书卷,原地翻了个身,轻声呢喃:“吾醉矣……” ………………………… 远处,刘邦骑在一匹四肢修长的大宛马上,跟在一头梅花鹿身后紧追不舍。 在他身前,两条训练有素的猎犬在樊会的呼哨下,并没有直接啃咬那只飞奔逃命的梅花鹿,而是不断阻截梅花鹿的逃跑线路,给刘邦创造一击必杀的机会。 终于,刘邦轻抠悬刀,弓弦作响之中,一箭穿透猎物脖颈,将梅花鹿钉在地面之中。 “万岁!” “万岁!” 作为‘气氛组’的成员,樊会振臂高呼,歇斯底里的大声欢呼。 只不过应者寥寥,大家都是随口的敷衍两声就此作罢。 他们的目光,紧紧盯着的是刘邦的下半身。 准确的说,是那个做工精良考究的马鞍,头层小牛皮,鳄鱼皮包裹,花纹精美反复,在阳光下可以清楚看到皮革的纹路…… 但让他们最为心水的,还是刘邦穿着的那双马靴。 好看,实用,想要拥有! 刘邦今天组织这场狩猎,其实也是带着任务来的。 男人对于奢侈品的消费,其实丝毫不逊色于女人,只不过某些地区的男人习惯性的埋头苦干,自愿充当供养者,于是造就了一个畸形的市场环境。 比如很多人耳熟能详的爱马仕,早年间以制作马具为生…… 刘邦拍了拍马靴上根本没有不存在的泥土,特意将那个很多人都熟悉的logo亮了一下,接着唇角扬起,掉转马头向临时搭建的营地而去。 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该展示的都已经展示完毕了,剩下的就是等着这群‘韭菜’们自己送上门被他的宝贝儿子宰了…… 况且刘盈也给他说过,这其实是一件于国有利的事情。 换算成后世的标准,这些人凭借不动产以及俸禄,年收入几千万甚至于过亿! 不让他们把钱换成奢侈品,难道还留着让他们投资房地产、呸,囤积土地和奴隶不成? 而压垮刘邦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刘盈允诺,从今天往后会免费给他提供衣着配饰,唯一的要求是他要像今天这样穿着在人群中展示一下。 嗯,这就是刘盈给自己找的品牌代言人,只不过应该给的代言费被刘盈昧下了。 反正他们父子一体,提钱伤感情…… 而在刘邦另一边,参加这场狩猎的卢绾同样有着自己的任务。 鳄鱼剥皮之后,剩下的鳄鱼肉自然不会浪费,但这种肉无论从营养程度还是药用价值,都要比普通的猪肉牛肉更高一点。 市场经济下,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吃鳄鱼肉就不如吃鸡鸭猪羊之类的划算。 嗯,其实主要是刘盈是这么想的。 他有办法,可以让一斤鳄鱼肉卖到一只羊的价格! 壮阳! 所以,对这方面有着需求的卢绾,就成了刘盈最好的合作伙伴。 毕竟虞姬年岁渐长,已经是个如狼似虎的老司姬了,而舔狗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别的男人会在七年之痒后装死分床睡,舔狗会迎难而上,鞠躬尽瘁…… 自然而然的,食补就很有必要了。 在庖厨收拾那头刚刚打到的梅花鹿时,卢绾和刘邦等人一样,忍住了想要去讨一杯鹿血的冲动。 毕竟,要脸。 在这种事情上,他们有着男人最后的骄傲。 卢绾看着正在分割的大块鹿肉,大声笑着说道: “今天乃公给大家做一道菜,鳄鱼卤肉煲!鳄鱼肉尔等听说过吗?” “滋心润肺、补血壮骨、补肾固精……” 在卢绾特意点出的重音下,包括张良在内,所有人都食指大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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