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黄雀在后?不,是黑虎掏心!(1 / 1)
天命唯汉秦时明月第一百七十二章黄雀在后不,是黑虎掏心!河内郡,修武。 相传这里原名叫做‘宁邑’,武王伐纣之时,曾经遇到暴雨连连,于是大军驻扎在此修整,故而这里改名为‘修武’。 如今虽然没有暴雨,但刘邦率领的五万汉军,再加上收编的两三万魏军和一万多殷国军队,此刻正驻扎在这座历史名城,准备向南渡过大河。 当日在温邑县的时候,刘邦抢在张良没有赶来之前,在皆大欢喜中包办了一段婚姻。 嗯,枪杆子握在刘邦手里,许望哪有拒绝的胆量…… 当然了,百金照付,不过不是卦金,而是聘礼,而且还留下了不少的甲士,帮着许家尽早搬到栎阳居住。 毕竟人心难测,刘邦担心他们一家会携款潜逃…… 至于大军为何不径直向西渡过大河,而是掉头向东,则主要是粮食不太够了,需要先到荥阳的敖仓就食,补充物资之后再掉头回到雒阳。 此刻天色蒙蒙亮间,箭楼之上的哨兵,看到了远处涂道上,一个穿着单衣,拎着草帽蓑衣的身影正在向这里大营靠拢。 他不敢怠慢,慌忙通知下方的百将。 于是,一行数骑飞驰而出,在距离来人十几米的地方,不断逡巡,手中强弩指向对方,满是戒备。 “不知道这是大军驻地,闲杂人等不能靠近?要是没事的话就赶紧走,别给自己找麻烦!” 平端强弩的百将虽然语气严厉,但却没有丝毫下达攻击的指令。 韩信重申军法之后,军中无论将领还是士兵,但凡有无故残害百姓者,皆斩! 来人放下手中蓑衣草帽,张开双臂,示意自己不是敌人,大声说道:“某乃阳武户牖乡人陈平,有事求见汉王舍人魏无知,还望将军通传!” 舍人,是这一时期王公贵族身边近臣的称呼,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灋掌其出入,主要负责管账。 那个百将愣了一下,汉王身边舍人众多,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百将,只是听说过这个名字,但具体是谁,还真是不清楚。 于是他点了点头:“既然不是闲逛,那就请客人随我来吧。” 他说完,拨马上前引路,不过他带领的其他骑兵却并没有丝毫怠慢,依然平端着强弩,隐隐将陈平围在中央。 毕竟,这里是军队,防人之心不可无。 一旦这个叫做陈平的胆敢有异动,他们就立刻把他射成刺猬! 少顷,从中军幕府的方向,狂奔出一个宽袍大袖,相貌普通的年轻人,他走到军营门口,环目四顾,寻找着陈平的踪迹。 “贤弟,我在这里!” 被几名甲士看押在角落的陈平,单手举高,大声呼喊。 看守营门的百将看着向陈平奔去的年轻人,恍然大悟道:“原来那人说的魏无知,就是他呀!” 身边士兵好奇询问:“魏无知,很有名吗?” 百将笑笑说道:“他并不太有名,但他的祖父,可是大名鼎鼎的信陵君公子无忌!” 信陵君三字出口,他身边的一众士兵顿时肃然起敬。 毕竟,他们家的汉王,是信陵君的脑残粉…… 能让他们的王甘愿追随,愿以臣下侍之的男人,那能是普通人吗? 一瞬之间,相貌平平的魏无知在他们眼中,顿时变得丰神俊朗,风度翩翩了起来。 只可惜这种状态,只维持了短短十几个呼吸。 原因很简单,随意扎着发髻,穿着一身短打扮的张良,早起晨练正从不远处经过。 “哇,是张子房耶!” 守门的士兵和百将,顿时化身迷弟状态。 ………… 晨练过后,刘邦开始了每天最喜欢的一个环节。 宴客。 准确的说,是招待前来投奔他的门客吃饭。 这,从前曾经是他的最高理想! 作为一名仗剑游侠,他最理想的生活,就是投奔信陵君门下做一名食客,每天和信陵君一起喝酒吃肉,唱歌跳舞,舞剑角抵,累了醉了,就共居一室,抵足而眠。 睡醒之后,就畅谈天下大势,品评古来英雄。 在闲暇的时候,顺便做一点利国利民,让人拍手称赞的大事,好让自己和信陵君一起,名垂青史,万年不朽! 只可惜,信陵君不在了,而他,也从一名仗剑游侠,变成了招待仗剑游侠的主人…… 人生,还真是际遇无常啊! 刘邦略微叹息了一口,换上一副笑脸走入帐中。 少顷,一名叫做石奋的中涓,领着七个男子走入。 这些,就是他今天要宴请的宾客。 所谓中涓,在这个年代类似于王公贵胃身边的贴身秘书,曹参周勃灌婴等人都担任过这个职务。 而石奋这个人,虽然现在只有十五六岁,但在将来,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他为人恭谨,所以很是受到领导,也就是刘邦的喜爱,恰巧他还有个长相不错的姐姐,于是老刘顺势认下了这个小舅子…… 石奋也开始崭露头角,不仅是他本人,就连他的四个儿子,也都陆陆续续的做到了两千石以上的官职。 因此,石奋也被汉景帝称呼为‘万石君’。 大帐之中,酒过三巡之后,刘邦有些遗憾的摇头说道:“军中简陋,招待不周的地方,还望各位谅解。我保证,等回到雒阳之后,酒肉管够,而且还有舞乐助兴!” 刘邦这么说了,下方的游侠士人自然只能说这就很好了,谢谢汉王招待,但有差遣,万死不辞云云。 这些,都是很套路的东西。 其实他每天招待的游侠士人之中,有本事的并不多,真正留下来的也并不多。 但刘邦就喜欢这样的生活,如果不是项羽不肯安分守己的待在彭城,老老实实做西楚霸王的话,刘邦宁愿留在关中,每天过着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 毕竟,大家最想要过的,就是岁月静好的日子。 只是没办法,树欲静而风不止。 项羽解决了齐国之后,是肯定会挥师西进,到那时,只怕回到汉中老老实实做个汉王都是不可能的! 片刻之后,帐中的游侠士人酒足饭饱之后,向刘邦请辞,准备回到客舍之中歇息。 但有一人站在原地不动,等到其他六人都走出帐篷之后,他才开口说道:“我有要事,请汉王留步。” 刘邦愣住,充满质疑的眼神看了过去,一旁侍立的魏无知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这是从西楚而来的贤士,名叫陈平。” “陈平?”刘邦眉头一紧,觉得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 他低下头,越发觉得这个叫做陈平的男人,自己似乎是在哪里见过。 哦,对了! 当日在鸿门宴上,自己如厕的时候,就是此人让自己尿遁而走的! 想到这里,刘邦顿时换了一副嘴脸,他大步走到陈平身边,握紧对方的手:“原来是你啊,你脱了衣服,我都没认出来……” 陈平来的时候,正巧是刘邦准备宴客的时候,所以他并没有来得及沐浴更衣。 在魏无知看来,衣服神马的不重要,刘邦不是那种先敬罗衣后敬人的主,只要你人有本事,哪怕是光着来见他呢,刘邦照样重用! 嗯,刘邦自己召见重臣宾客的时候,还经常光着膀子洗脚呢! 只是听到刘邦的话,陈平嘴角微微抽了两下,只是附和性的笑了两下。 刘邦笑声停止后,目光炯炯问道:“不知先生此来,有何事教我?” 陈平正色说道:“大王可知项王身在何处?” 刘邦沉默了一下:“项籍此刻,正在屠戮齐地。” 这时候,人们在谈论尊者的时候,一般都是称姓和字,比如项羽,羽,就是他的字。 而一个人有字的时候,还连名带姓的称呼,就是一种侮辱。 从项羽说出‘巴、蜀亦关中地也’的时候,刘邦就已经对他深恶痛绝了。 毕竟,能找到一个比他还不要脸的,真的是不多见…… 再加上,对方火烧咸阳,屠戮关中,齐地,又杀死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熊心,更是让刘邦越发的对项羽感到不齿。 只是刘邦可以直呼其名,但其他人却不能,或者说现在不能。 所以陈平接着说道:“项王此刻,顿兵于盘阳城下,反复攻城,却始终没有攻下。而在北方,赵国的军队已经开始在大河北岸集结,就等着项王师老兵疲之后,渔翁得利。” 刘邦眉头微皱:“你的意思是?” 陈平直视着刘邦的眼睛:“《庄子·山木》中说道,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 “如今,齐地就是这只蝉,项王则是螳螂,赵国则是盯着螳螂的异鹊。” “那么此时,大王说,你该怎么办?” 刘邦有些迟疑的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让我做猎人,手持弓弩,射杀这只异鹊?也就是说,等到赵军和项籍开战的时候,我渡河北上,袭击空虚的赵地?” 陈平重重点头,他就喜欢这种一点就透的聪明人。 现如今的汉国和当年的秦国很类似,所以完全可以复刻当年秦国的打法,先灭掉燕赵,再和楚国决战。 只是刘邦眼前一亮:“我觉得,我们可以换一种想法。此刻彭城空虚,正好是进兵大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