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三百二十二章 被冒犯到(1 / 1)
说是烩三鲜但菜肯定不止三种,名字由来是三种最主要的:花枝,鲜虾和猪肉。 三种的鲜味混合在一起,再加一些鸡肝,鸡胗这些进去,增加鸡肉的鲜美滋味,可想而知这汤该有多鲜了。 端上来的是一个大的汤碗,那是真的大,边上有两个耳朵,一看就是让人端的时候防止烫手的,汤碗表面颜色浓丽,画着富贵花开的样子,但是里面的内侧却是雪白一片的,配合着雪白的汤汁,不知道是汤白还是碗白了。 一颗颗被炸的金黄的丸子,一片片雪白的豆腐,黑色的木耳,绿色的韭菜,以及其他的一些配菜,色彩鲜艳,香味扑鼻,材料丰富,与极简的雪白碗壁形成对比,然后又是外侧富丽堂皇的图案,一繁一简再一繁,相互交叠,给人以层次丰富的感觉。 “这个味道太香,即使是放香料也没这效果,它不单纯是香,香味还有层次一样,香而弥久,含而不露,丰而不烂,鲜而不腻,极品。”甘仲嘴里念念有词,他所说的这个是古籍上对于这道菜的描述。 实际上他对于秦菜中的八珍研究已久,尝试还原了好多次,也吃过不少厨师做的,有名的,无名的都吃过,但是能够看得上眼的寥寥无几。 所以甘仲对于此还是比较骄傲的,因为他所还原的八珍绝对是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使没有十成十的还原度,但是六七分还是有的,剩下的几分他觉得是描写问题。 古人的文笔,都知道一分美可以写出十分来。 其实甘仲想法是挺好的,自己完成不了,就可以认为是古人描写太夸张,不会过多纠结。 不像研究庖丁解牛的王怀,纠结了大半辈子,最后还是靠着袁州才释怀。 袁州的这道菜一出来,立刻就让甘仲知道了似乎还真不是记载太夸张。 而在甘仲感慨的时候,闫喜亮他们已经十分默契地围到了菜的旁边,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吃了起来了。 最亮眼的绝对是一颗颗金黄,颜色大小一致的丸子,夹上一颗放进嘴里,表面焦脆,内里软嫩,还有丰腴的肉汁涌出来,十分好吃,外酥里嫩不外如是。 “吃到后来这猪肉还带着隐隐的果香,也不像是用水果腌渍后的味道,倒像是吃水果长大的猪?应该不可能吧,神经病才会让猪吃水果长大。”闫喜亮心里嘀咕着。 系统表示,他有被冒犯到。 他当了这么多年厨师就没有见过吃水果长大的猪,偶尔给猪吃一些西瓜皮这些的倒是有,但是那绝对是打牙祭的时候,谁没事喂猪吃水果,人都不够吃,能够吃上好的饲料那都是好的待遇了,再给洗洗澡什么的,都是超好的了。 袁州是不知道闫喜亮有这样的困惑的,要不然二话不说会告诉他不光是有吃水果的猪,还是各种水果搭配起来,营养丰富,还得专人给按摩之类的,这些都是常规操作,至于什么定期心理疏导之类的这个倒是可以押后再说。 “这个木耳本来以为在汤汁里滚过,应该味道浓厚,说不定还会比较软,但是吃进嘴里才发现,清香脆嫩,跟其他的材料味道区分开来,特别好吃。”苗中华对于木耳情有独钟。
“我倒是觉得这个鸡肝味道相当好,软糯适中,火候恰到好处,汤汁浸润到其中,加上本身鸡的鲜美,十分鲜嫩,简直可以说是入口即化也不为过。”霍廷道。 汪理事这次倒是啥话都没说,抄着筷子就朝着碗里夹去,那是荤素不忌,夹到什么就吃什么,嘴巴动的还特别快,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别人吃上一块他就可以吃上两块。 所以当甘仲从感慨中回过神来,满满一大碗菜已经只剩下一半了。 “你们吃慢一点呀,我还没有开始呢。”甘仲一边喊一边拿起勺子打算尝尝汤。 他们都没有勺子,因此甘仲可以最先试试。 勺子就是普通的白瓷汤勺,舀上一勺出来就可以看到,跟普通的奶白色不一样,它更加白一些,有种洁白的感觉,而且没有什么透明的质感,相反显得十分厚重,仿佛里面藏了很多东西一样,实际上并没有。 将汤送进嘴里,鲜美的滋味在嘴里炸开,浓厚醇香,并不是一种单一的香味,而是复合鲜美的味道。 既有鸡的地鲜,又有虾的河鲜还有花枝的海鲜,不管是哪种鲜味光是一种就够鲜了,现在还三种混合,就可想而知了。 加上猪肉丰腴的滋味,醇香中透着圆滑,鲜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会再往上升,而是慢慢平缓下来,就像是一首音乐一般先是慷慨激昂,再是泉声呜咽,有高有低,错落有致。 咽下去以后更是唇齿留香,回味无穷,让人觉得就是一口气喝上一大碗也不会觉得腻。 甘仲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趁着几个人都夹了菜放到嘴里的空挡,直接端起大海碗就‘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一边喝还一边抽闲吃上一颗丸子或者一块豆腐,那叫一个悠闲自在。 当然其他人即使再想吃了,也不能到他手里抢不是,脸皮不够厚就只能干看着了,倒是没有多久,下一道菜也上来了。 细沙炒八宝! 其实这是一道甜菜,是由八宝甜饭演变而来的,跟其相关的历史人物是伯逵、冲突等八位贤人,在商周末年的时候投奔武王号称“周八士“。 周八士积极参与了消灭殷商的斗争,并火化了纣王。在祝捷宴会上,御厨用八种珍品合烹,上浇色红似火的山楂汁,寓意“周八士火化殷纣王“。 这是细沙炒八宝的由来,而且这道菜需要先蒸后炒,十分繁琐,要求相当高,需要做到不结团,不焦煳,软烂松散也是相当不容易的。 但是盘子一端上来,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非常正宗而且符合标准的菜。 表面光滑,颜色带着红色,各种干果仁穿插其中,即使不吃都能看到米饭十分软烂,但是却没有变色或者团在一起的情况出现,就是颜值都是十分漂亮的。 用筷子一夹,一块混合着干果仁和米饭的饭团子就被夹离了盘子,汪理事动作快速地将它送入嘴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