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卷轴秘法(1 / 1)
至于灵祖。 这个人,虽然很强大,但是却终究不是和他们一个种族或者值得相信之人。 林竹修与他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交易上。 遗迹开启,此人若是也要分一杯羹的话,他们也无从下手。 毕竟,没有灵祖的话,天灵帝国此时恐怕早就被灭了。 林竹修虽然不知道天灵和灵祖达成了什么交易,但是其中一定有关于遗迹的。 这位灵祖,不可能放着遗迹的好处不要。 如此强者,背后的文明恐怕也是十八奇点文明。 “也好,这位灵祖至少现在看起来还算不错,若是愿意庇护的话,遗迹中的东西,即使是分给他又如何。” 有宝贝,那也要有命用才行。 然后就是圣灵族,星空巨人一族,还有精灵族。 精灵族的圣泉已经被灵祖夺走,即使精灵族降临这里,短时间内也不会比圣灵族的威胁大。 圣灵族三大符文可都在自己的手上。 还有那三个族人,还在林竹修这里,可以说他们得罪最严重的就是这个种族了。 云海星域的出现,就是因为这个圣灵族,他们对于这里的掌控,要比其他人更加强大。 还有,最关键的是,这云海星域在外界,就是隶属于他们圣灵族的。 如果按照那个联盟的规矩来的话,便是如此。 林竹修看向幽静深邃的星空,眼中露出一丝担忧。 暴风雨来临前,一切都显得很安静。 越是这种安静,就越是让人不适。 “先把因果风雨和因果符文融合了。”林竹修缓缓闭目。 此时他们需要的是时间,如今的安静,正好给了他时间。 如果将三大符文融合,那么他体内就相当于融合了六大符文,就算对法则的领悟不高,但是拥有六大符文,也完全可以和化灵巅峰交战。 只是,这个融合该如何进行?这个问题从当初突破化灵后,林竹修就一直在想。 自己前面三大符文融合,运用了突破化灵的一种变化,那就是精气神合一。 那剩下的呢?如今这三种,难不成也用同样的方式?想到这里,林竹修立刻就摇头否定了这个方式。 不可行。 “风雨,因果,若是能以其他的方式融入我的身体,那也必须要有参考。”林竹修喃喃的说道。 无论是精气神合一,还是林竹修的先天后天之气归一,这两种都不适用。 那么该如何融合? “就是不知道,这东西有没有帮助。”林竹修拿出了一卷卷轴。 此卷轴内,记载的是一种非常偏门的方式。 摩诃族那位执行官所修炼的方法。 将原初符文铭刻在身体上,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法则之力新的载体! 就好像是制造一个器物一样,这个方法就是将生命体当作器物来制造,所以将法则本源铭刻在身体上。 当初林竹修会说他有大弊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生命终究是生命,他们不是器物,若是用这种方式,短时间内肯定极其强大,但是生命体吃不消。
这仅仅还是最普通的。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此卷轴不完整。 它少了一道记载,一旦修炼,很有可能会变成别人控制你的手段。 众所周知,功法,或者某种秘法,若是不完整,那么必然是创造这种法门之人留下的漏洞,你如果强行修炼,前面完整的部分自然没问题。 可一旦到后面,修行到缺失的地方,那么问题就大了。 就好像是制造一个器皿出了一个漏洞,而设计图纸上也没有任何修补的方法,因为设计图纸就没有对这个地方进行说明。 那么如此,就是你功法运转上的漏洞。 这个漏洞,会被那人洞悉。 显然,就是执行官留下的手段,他或许害怕这云海星域中族人会有一天超越他,又或许是给他带来不小的麻烦,为了更好的掌控自己的人,自己的手下,所以他在此秘法中留下了这种手段。 为的就是日后防止出现任何意外。 恐怕,高级文明都会有这种做法,以此来应对出现内奸,亦或者是背叛之事。 这样一来,外界之人即使潜入到文明中,也无法得到完整的功法,修行就必然会有破绽。 不得不说,这个方法倒是不错。 林竹修笑了笑,随后打开了秘法。 他不是要修行,而是希望从这秘法上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这卷秘法,如果不是那位执行官所创造的,就是摩诃帝国的至高密卷。 这两个无论是哪一个,对自己来说都是极其强大,所以他们的法则理解,也要高出许多。 林竹修要的就是对方的法则理解。 希望这密卷中有所记载。 上次只是初略的看了一眼,林竹修并未全部看完,这次将这个密卷打开后,林竹修才知道其中的信息居然如此庞大。 这卷轴在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林竹修就非常的惊讶。 无他,之因此物居然用卷轴的方式记载秘术,而不是用记忆晶体,亦或者是留影的方式。 这卷轴,想来在摩诃帝国中应该有和多份。 “可是,他们居然利用这么原始的方式记录秘法?” 林竹修始终不理解是为什么,当他打开卷轴后,他终于明白了。 “原来是如此!” “这秘法,充满了法则的力量!” 林竹修看着上面一个个鲜明的字迹,虽然能看出这个字迹是用法门复制的,但是即使是复制的,也能看得出来写下这些字的人实力有多强。 至少都是一位超越化灵强者所留。 法则!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附带有法则之力的东西,不能被记忆晶体或其他方式保存,只能用这最原始的方式保存下来。” 这方式自然就是字迹。 曾经有人说过,见字如见人,就是这个道理。 这些字迹之中,融入了此人的毕生理解,蕴含一种无形的气质,那种气,类似意境,但是又有所不同,因为其中附带了法则的力量。 仅仅是看到这上面的字,林竹修就感到心头大震。 “吾观法则,分为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