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一枚脚趾骨(1 / 2)
“去哪儿?”
方向盘掌握在韩暮雪手里,凌子越坐在副驾。
韩暮雪盯着前方,一上车就这个样子,凌子越推了她一下,才转头回复他。
“北三环城中村。”
“去那里干什么?”
“就想去那里看看,那里有人情味。”
又是人情味……
凌子越不再多说话,抱着胳膊同样一言不发目视前方。
马路上出行的车辆不算多,这样的天气,选择交通工具的人要多一些,撒了盐的街道,积雪也在慢慢消融。
车子很艰难在路上爬行,半个多小时之后,看着四周有些熟悉的低矮破旧的地标,跟斜对面的造型各异,林立拥挤,尚在沉睡的街区,他终于记起这里就是那晚他遇到独自一人蹲在马路上哭泣时的她的地方。
两个人找了个合适宽敞些的地方停车。
寒冷的早晨,支起的一个热气腾腾的小摊子上倒是还算热闹。
坐着吃早饭的,都是从身后那一片城中村陆续出来的,有些穿着橘黄工作衣,面色黑红的,是工地工人,他们习惯了或站或蹲在路边,手里几个白面馒头,可能就是一上午的体力来源。
支摊子的老板娘围着围裙,摊上的每样东西都是干干净净的,一看就是干净人,手脚也麻利。
在做着饭团,这是C市的街头小吃之一,糯米中间夹着油条,再加点自家熬制的红糖浆,也可以做咸口的,加咸辣菜。
对于韩暮雪来说,这就是烟火气。
也是她的童年,小时候她的母亲也是天不亮就起来,熬粥,烙饼,做第一波早餐生意,一直持续到早上九十点。
“早上没吃饱?”
凌子越见她怔怔望着这个小摊子发呆,以为她是饿了。
韩暮雪摇摇头,一颗晶莹的眼泪却悄悄挂在眼睫上。
“老板,来两个饭团!甜咸对半。”
凌子越见她神色黯然,拉着她来到小摊前。
“不用了!”
韩暮雪正要拒绝,低头却注意到了老板娘脚边那只两只前爪正抱着什么东西认真啃着的小狗。
她来了兴趣,这不就是那天领着她救猫咪的那只有灵性的小黄狗嘛!
“老板娘,这是你的狗啊?”
老板娘手上没闲着,打眼随意看了看脚边,闲聊着解释道。
“不是,就是附近的野狗,挺聪明的,我每天摆摊它都会来,不叫也不闹的,赶也赶不走,老话说狗来富嘛,我也就每天收摊的时候给它点吃的,算是给自己积点德了。”
“我认识它,它是挺有灵性的,是吧,小黄……”
韩暮雪绕到老板娘脚边,缓缓蹲下身,小心伸出手要去摸还在专心致志啃着什么的小黄狗,目光触及到它正啃着的东西,悬在半空中的手,一下顿住了。
它嘴里的东西,有些不对劲啊……
“怎么了?”
一旁的凌子越也凑过来,在看见韩暮雪严肃盯着直看的东西之后,整个人的脸色也变了。
“这是人的脚趾骨。”
他只看了一会儿,马上就辨认出了这个被啃了一大半,露出皮肉的不明物究竟是什么。
韩暮雪接过凌子越递来的,刚做好的一个饭团,掰开一些,取出里面的熟里脊肉递给小黄狗,见它闻了闻有了兴趣,又小心翼翼把它丢在一边的指骨用纸巾给包着拿了起来。
“你通知我师父吧,这附近说不定有了人命案子。”
“嗯。”
季飞宇的人很快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