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造纸,制符!(求推荐、月票、追读)(2 / 2)
然后是服气之术,导引术,五龙道术等等。
以一门门道术为基点,然后发散。
三系是因为当下泰壹氏所开创的修炼体系,就是以这样一门门道术神通为根基的。
深入浅出,掰开揉碎,思维发散,以点带面……甚至,为一让句疆等人更好的领悟,泰壹氏还会临时依据五龙炼神术,五龙炼形术等一门门道术神通,开发出一门门相关的变种小道术,来给句疆等人“出题”。
而这样的效果显然非常的不错。
两个时辰下来,如句疆、大隗、掩兹等几个悟性颇佳的,已经可以举一反三,自己开发出变种小道术。
泰壹氏很是满意,然后结束一这一次讲道。
元神归窍。
泰壹氏继续自己的修行,存想《人皇观想图》,参悟人皇法相上的五色龙鳞,参悟其中蕴藏的五行道妙,与五龙道术,先天五色神光这门神通蕴藏的妙理相互印证,从而有所播种。
此前他在弥罗宫外两次顿悟,一次剑术突飞猛进。
一次却是五龙道术进步迅猛。
如今相互印证,所得颇多。
而在开辟修炼法门之前,他最先修行的道术,便是巨力、定身、剑术。
今日与风驰一战,这三门道术他都用过,剑术尤其强横。
一夜转眼过去。
伴随着钟声响起,泰壹氏结束修行。
前殿,在庙祝山老的主持下,句疆等泰部落的族人们正在祭祀他。
随着俯首叩拜,一缕缕肉眼不可见的祭祀之力,犹如烟尘一般没入神像之中。
发出目光,泰壹氏內观己身。
一门门道术,停顿最快者已经是五龙道术,此时吞吐精炼天地灵气,甚至超过一九息服气这门高深神通。
还有才刚刚修炼的先天五色神光,五枚道种虽然尚未破壳蜕变成道符,但吞吐先天五行灵气的速度却更快一。
“依照我的中医理论,万物生灵,皆有一口先天祖炁,可惜我却没有找到。”
“也不知道是不合适洪荒,还是我的那一口先天祖炁早就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与后天所食五谷杂粮所化后天之气侵染同化。”
泰壹氏暗暗叹息。
后天根脚,还是太差一。
只是眼下他也没有后天返先天的法门。
“或许先天五色神光可以期待一下?”
泰壹氏目光落在根植于五脏的五枚道种上。
这五枚道种,是可以凝炼先天五行之精的。
铛铛铛!
钟声再响,却是祭祀已经结束。
泰壹氏抬首,张口一吸,神像内的祭祀之力顿时犹如一条烟龙没入他眉心,然后被元神眉心镶嵌的土地神神符所吞噬。
经过神符运炼,祭祀之力化作滚法力。
祭祀之力,本质是生灵之念力,祭祀之人越多,祭祀之力越是庞大,但同时也越加驳杂。
若无人皇所开创的法门运炼,祭祀之力就不是良药,而是毒药。
万灵念力冲击,哪怕是神,也会变成疯子!
祭祀结束,族人们纷纷下山。
泰壹氏起身一步迈出,出现在神庙外。
山下开始炊烟袅袅,孩童的哭闹和欢声笑语传来。
泰壹氏看着这一幕很是满足。
十多年前他来到这里的时候,泰部落可是还有人冻死、饿死。
龙门山脉神明不少,但却不会为麾下祭祀他们的生灵操心衣食住行。
说到底,不管是五色人族,还是其他神魔创造的那些后天种族,都不过是为神魔提供祭祀之力的存在而已。
也就人皇直属,也就是五龙氏那一脉人族才有一定的地位,神祇辈出,算是如今洪荒的统治者的一分子。
至于其他神魔麾下的人族也好,其他后天种族也罢,皆如牛马。
故而,当初在知道自己所面临的残酷环境之后,第一时间就设法发展栽种、畜牧、养殖、织布,解决掉部落的衣食问题。
这一步,他用一三年时间。
自此泰部落再无人饿死,冻死。
并且,泰壹氏还让栽种、畜牧等技术迅速向周边部落流传,短短几年内就人口大增,祭祀之力亦是因此大涨。
他这才得到龙门山神黄神氏的赏识,得一一个小苍山山神之位,从九品的小毛神。
同时也得到一人族初祖五龙氏的关注,得赐《五龙炼道神图》,以及《五龙炼神图》、《五龙炼形图》。
而在此之前,他的修炼方式,是五龙神咒。
五龙金光神咒,五龙延命神咒,五龙净天真水神咒,五龙焚邪真火神咒,五龙安地镇魂神咒。
三界诸天五色人族皆持这五大神咒。
心诚则灵,日常持咒,不断积累,可强健体魄,打猎之时念动即发,与那些凶禽猛兽搏杀。
而五大神咒的本质,是借五龙氏之道,以日常持咒所积累的祭祀之力催动。
这完全是依托外力。
一旦五龙氏陨落,又或者心不诚,那么神咒就不起作用一。
三系是当初泰壹氏决心要以自己所掌握的中医理论体系开创修炼法门的根本原因所在。
收敛思绪,一步迈出,泰壹氏来到部落西面浸泡灵竹之地。
一个个方形大坑浸泡着大量的灵竹,泰壹氏看一看,颇为满意。
不过,说是灵竹,实际上在洪荒而言,不过寻常。
但路要一步步走。
他本身并不精通造纸术,只是知道一个大概,如今便要先一步步摸索出成熟的造纸术,然后再考虑用更好的材料。
而造纸,不是为一擦屁股,是为制符!
看一眼浸泡灵竹的情况后,泰壹氏又去开辟的几个药园、果园巡视一一番,这才遁地前往龙门峰为黄神氏送行。
黄神氏走的没有半点留恋,留下一枚联系用的玉符给泰壹氏后,便带着几个嫡系神官驾驭遁光而去。
送走黄神氏,巨灵氏便笑道:“泰壹,如今吾是这龙门山神,您要何神位,尽管道来!”
泰壹氏早有准备,笑道:“兄长不如封我为荒原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