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盛夏初逝,就让我留在这初秋里吧,冬天好冷!(大章求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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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春江第一日,扰乱教学秩序,诽谤苏凡伤了她儿子索要赔偿,点亮了诽谤罪。
狂妄的出手打人,直接又点亮了故意伤害罪。
威胁高双双作伪证并且以要把苏凡送进监狱为由问苏凡索要三百万赔偿款,苏凡支付一万并写下两百九十九万的欠条,这里直接点亮了敲诈勒索罪既遂,并喜提犯罪集团主犯徽章。
按照法律规定,刑法上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的组织。
虽然高双双被胁迫。
但对方也是这个犯罪集团的成员。
不过对方属于胁从犯。
费湘红则是主犯。
而犯罪集团的主犯往往会被加重处罚。
刚刚拿着医院的伤情鉴定过来报故意伤害,根据他们现在有的证据,这明显是假案,所以又点亮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罪。
这不现在又来了一个拒捕妨碍公务罪。
审讯室里。
“我不看,我更不会认你们这些子虚乌有的罪名!有本事你们就把高双双给我叫过来,让我跟她当面对质!”
坐在审讯椅上。
费湘红一直在叫嚣着并拒绝看警方展示的证据。
同时要对方将高双双带过来。
跟自己当面对质。
费湘红知道,高双双那软弱的性格根本不敢与自己对质。
来了之后肯定会言语含糊,她到时候就可以抓住这些反驳。
让后让律师帮自己保释出去。
到时候再将警方办案不公的遭遇发到网络上,让舆论给警方压力!
“你以为我们不想让她跟你当面对质吗!”
审讯室里看着极度不配合的费湘红,一名年轻点的女警拍着桌子厉声道!
如果可以她们真的愿意满足对方用对质讯问法对费湘红进行讯问,撕开这一对母子虚伪吃人的面貌!
所谓对质讯问法,就是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审判人员为查清案件真相和刑事责任组织的一种讯问手段。
通常组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证人进行质询讯问。
这种讯问法能很好的观察犯罪嫌疑人心理状况,查明事实真相。
只可惜再也做不到了。
清晨六点。
警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
电话那头是个女孩子。
温柔的声音带着些许憔悴。
她问可以请他们帮个忙吗?
她在政法大学文学院教学楼。
她说她当了好久的傻子,作贱了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她希望自己在跳下来之后不要抢救。
把她送去医院,就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吧。
意识到不对劲她们一边安抚一边快速的联系学校企图阻拦对方做傻事。
然而在对方交代完了这些事情之后,留下一声谢谢,任凭电话另一头的警察如何挽留再无声响。
而当他们警方和老师赶到。
见教学楼下。
那是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生,高双双。
她躺在血泊中,还有半丝气息。
她确实作贱了自己,但她也有对爱的洁癖。
洪立天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她的初恋。
她将自己所有的所有都交给了那个男人。
甚至可以说为了得到对方的爱她贱到了骨子里。
然而换来的却是可笑的背叛。
更无比可笑的是她竟然被瞒了这么久。
出轨一个。
出轨两个。
甚至还准备出轨第三个。
如果不是这一次住院,她或许一直是哪个被瞒在鼓里的大傻子吧。
真的如他所说。
自己好傻。
就像是个不配活在世上的智障,呼吸的每一寸空气都是在浪费资源。
是啊。
整个世界都找不到像她这么蠢的姑娘了吧?
那天下完晚课的教学楼里,他牵起她的手信誓旦旦的说不离不弃。
真诚的眼神打动了她那颗从未谈过恋爱的心。
往后两人确立了关系。
像小情侣一样。
一起吃饭。
给她送早餐。
饿了给她买夜宵。
不舒服时还给她送药。
后来。
拥抱。
接吻。
成了真正的情侣。
某天对方喝醉了。
收到消息,她从寝室里赶了过去,搀扶着他从自己从未去过的KTV里,在他那一堆朋友堆中带了出来。
回不了寝室。
开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