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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智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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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巨痛使小侯幡然醒悟,他突然撒手,仰躺在折叠床上不动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和大个子打得不可开交?落得被对方拽掉了一把头发。自然,那是为了让大个子离开门边,好让三位知识分子出去。可他们一直在这儿陪他,并没有走掉。

要说是为了制服大个子,那也没有必要与他徒手相搏,甚至互相谩骂。墙上挂着警棍、手铐,抽屉里放着手枪,可小侯今天就是没有想起来用。他也可以走到桌前,给所里打个电话,请求支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丢盔弃甲的,还搭上了一大把头发……小侯这一住手大个子也停住不动了,他看着小侯发愣,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他的思维没有小侯那么迅捷,一时还想不起来打架的原因。大个子下意识地捻动着留在他手上的几根小侯的头发。老天等人站在他的身后,大个子暂时还没有看见他们,他只是一味地盯着小侯,想从对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此时他一副乞求的神情,完全没有了进攻性,看着怪让人可怜的。小侯故意从折叠床上慢慢地起身,慢腾腾地整理他的衣裳。他叉开五指梳理了一番头发,这时大个子已恭恭敬敬地将他的帽子递了过来。而后大个子又弯下腰去,屁股撅得老高,在桌肚下和墙角处寻找扣子。转身的时候他看见了老天他们,居然露出牙齿向他们笑了几笑。把扣子递过去的同时大个子想说点什么(以表示歉意),小侯做了一个“你别”的手势他就不吱声了。小侯使劲地掸他的衣服,掉得哗哗直响,然后又背过身去收拾凌乱不堪的折叠床。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密切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大个子。小侯喜欢这种效果,虽然他年轻气盛但并不习惯与人撕打,某种不怒而威的感觉让他深深的陶醉。小屋里挤满了人,然而寂静无声,大伙儿眼见得小侯整理好床铺,慢悠悠地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给所里的电话,让他们派人和车过来。然后他对大个子:“你等着!”没等对方有所反应就丢开了他。小侯转向老天他们,他说:“真是抱歉!还得请你们稍等一会儿,做个证人……耽误了诸位的时间真不好意思!”这次老天他们虽然必须留下来,但小侯说得分明,他们不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留下来的,因为他们目击了大个子怎样殴打警察。虽然目击者甚多,但他们是知识分子比较有头脑,观察细致,表达上也更有条理……让他们留下是看得起他们,给他们面子,况且这件事本因他们而起,老天他们自觉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大个子见小侯不让老天一伙离开,变得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努力还是起了作用。要是当时他不堵在门口,老天他们不就早走得没影子了吗?要是他不与小侯打一架,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看热闹(也无热闹可看)。要是不打这架,不拽下小侯一撮头发,小侯也不会改变主意。

要是小侯不改变主意,放走了老天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了。因此大个子深感欣慰,以为派出所的人一到把他们接了去立刻便可以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对小侯说:“我早就说过把人带到所里去,要是你听我的也就没事了……”见小侯不答理他,大个子又有些疑惑不定,得意之余心里未免担心。然而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咬定老天一伙是不法之徒。也许在逼供之下文人抗不住会胡乱招点什么,也许,他们真有什么罪案在身(这年头什么都是可能的)。假如能证明这一点,不仅可以补过(抓掉了小侯的一撮头发),而且可以立功。而小侯,不仅那撮头发得不到补偿,还将因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被公安局除名或受到处分。即使不能证明老天他们有罪,同样也不能证明他们无罪……想到这里大个子轻松多了。

大家静候所里来人的时候瘦子出现了。两个小时不见,他的模样大变:一只脚上缠着绷带,拄着单拐。缠绷带的那只脚悬空着不敢落地,或是只在地面上轻轻地一点,他走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刚瘤的,看上去他瘸得有些年头了,并且自成一格。瘦子从医院的急诊室一路走过来,先去了他的遇难地点——一码头上的候船室,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人去室空。瘦子一路打听大个子他们的消息,从候船室艰难地向警察值班室移动。由于他暂不能骑车,甚至不能用脚,全靠了一支拐,因此走得很慢。加上在医院里耽搁的时间,一路上为打探消息走走停停,等他到了警察值班室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幸好,大家都在,还没来得及散去,这对不辞劳苦巴巴赶来的瘦子不啻是一个安慰。瘦子生性喜欢热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曲终人散的局面。在值班室门口他听见里面静悄悄的,进去以后才知道在座的有三四十号人,且主要人物一个不缺。瘦子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他带来了一个消息:刘通并没有离开码头。他(刘通)终于没有赶上那班船,但也不敢回到候船室里去了(当时大个子一伙及老天他们还没有离开)。

不知怎么弄的,刘通混进了票房。那票房的门并没有开在候船室里(候船室里只设有一个售票窗口),而是对着室外,进入票房要经过码头上的仓库区。恰逢一位中年妇女当班,也许是看见刘通被人四处追捕,怪可怜的,也许,她早就对大个子一伙地痞看不顺眼,或者与他们的女朋友(如小卖部的营业员)有积怨,中年妇女将刘通安排在值班用的木板床上。因是夏天,床上张着蚊帐,刘通伴着他的三只包美美地睡了一觉。刘通睡得那样香甜,以致口水都流到了枕头上。本来说好只睡一小时,刘通要乘下一班渡船过江。一小时以后中年妇女不忍心叫醒刘通,因此他又误了一班船。中年妇女安慰刘通道:“这里很安全,不仅有蚊帐,而且有房门,外面的院子里还有大铁门,不会有人进来的,你可以一直睡到天亮。”刘通不禁一阵恍惚,竟也以为他到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睡觉——要是那样该有多好呢?

灯光透过蚊帐照射进来,呈现出一派黄光。外面,中年妇女坐在一张板凳上在灯下织一个网兜或者桌布什么的。窗外一片虫鸣蛙叫,偶尔有汽笛飘过。刘通觉得那女人就像是他妈,票房也像他儿时呆过的某个地方。某种如梦似幻的感觉突然袭来,并挥之不去。刘通很愿意这么一直呆下去,至少他越来越不着急了。

瘦子通过两扇大铁门中间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票房。因为天气热。票房的门没有关,但蚊帐的门已经落下了。瘦子的目光顺着他极为熟悉的轨道扫视一番,十分意外地发现了刘通的大鞋。瘦子观察票房已经有些年头了,尤其是夏天,他几乎天天从此路过,每次都要从此向里看个明白。开始的时候他还在乎当班的女人是否年轻漂亮,后来就无所谓了,只要是女人就行。好在在票房上班的都是女的,值夜班的也不例外,如此一来就方便了瘦子。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看某个女人,只是为了看女人,甚至都没有必要真的看见,只要知道是女人值班,她们睡在蚊帐里,只要看见那顶蚊帐瘦子就心满意足了。到后来这仅仅成为一种习惯,特别是当他结交了女朋友之后。今天瘦子例行公事地看了一眼,竟然看见了一双男人的大皮鞋。由于他已不像当年那样对男女之事感兴趣,所以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有男人在和值班的女人睡觉,有人通奸,而是:刘通没有走成,躲在了这里。瘦子的第一反应丝毫也没错,但这与他的直觉以及是否聪明毫无关系,只是说明了他现在最关心什么,最愿意什么样的事发生。要是在从前刘通只会想到男女苟且的事情上面去。我的意思是说:瘦子看见床下一双男人的大鞋就像某些人发现有人通好一样的兴奋,他激动得不得了,恨不能马上冲进去,将刘通从床上一把拎起来。然而一道高大的铁门阻挡了他。更要命的是他现在是一个残疾人,远非过去可比,虽说开始残疾不过是几小时以前的事,那也得慢慢适应。瘦子深知仅凭个人的勇力现在已经不行,弄不好还会打草惊蛇。因此他没有声张,而是一瘸一拐地跑到警察值班室搬救兵来了。

大家对瘦子带来的消息反应各不相同。最热烈的反倒不是大个子。他声称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并且是他亲眼所见,实际上完全没有这回事。他只是说说而已(作为一种恐吓手段),别人却要当真,这是大个子最不愿意看到的。特别是双头篓子,得知刘通没有走马上即可开包检查以示他们的清白时的自信模样让大个子心里很不踏实。大个子惯于说大话,瘦子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他之所以表现得那么兴奋,当然不是因为他相信大个子,认为他不会撒谎。瘦子不过是好奇,所有的人中只有他是真想知道刘通的包里到底有没有东西。假如有东西,他就帮了大个子一个忙,没东西责任在大个子而不在他。得知刘通人还在码头上,心情最为恶劣当数老天。他明知刘通的包里有东西,这一点他可以肯定(甚至是他亲手打点好,放进刘通包中的)。他的绝望之感更甚于大个子——大个子不过是信口胡说而已,至少从理论上说还有不幸言中的可能。至于小侯,他懒得追究刘通以及什么包的事。大个子抓下了他的头发,这是最重要的,他(大个子)若想借故逃避惩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想因此而减轻应有的惩罚也不可能。如果刘通的包里没有东西他该罚,如果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他伤害了警察同样该罚,而且要罪加一等。为了做到公平起见,让大个子、瘦子们心服口服,小侯决定两件事同时并举:所里的车一到,大个子等一干人(包括老天他们)就跟车回所里听候处置。与此同时由瘦子负责,去码头上搜寻刘通,将他带到警察值班室里来,看看他带的包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且说瘦子领了四五个人向码头扑来,他们被一道铁门所阻。隔着铁门可以看见票房,以及票房里面垂落的蚊帐。四五个人为争睹床下的那双男人的大鞋(两扇铁门间的缝隙只有一条)在门前弄出一片响动。瘦子索性叫喊起来,让不要走了刘通。

他当然不知道刘通的名字,因此实际上他喊的是:“抓贼啊!有人偷东西啦!”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够份量,不足以引起周围群众的重视,因此他改口道:“杀人啦!

有人杀了人,血案在身,不要让狗日的跑了!”然而除了同来的几位外,四周并无动静。瘦子心想:是否杀人也太过份了?以致人们吓得都不敢吱声了。他拚命拍打铁门,以壮自己的声势。由于铁门的阻挡,他们不能立刻冲进去将那小偷或杀人越货的家伙擒获,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他在里面的房子里睡大觉,相距只有一步之遥。

铁门被他们擂得眼嘟直响,但也丝毫无损,这就更加激怒了瘦子他们。他们开始寻找木棒铁棍,或者用钉着铁掌的翻毛皮鞋猛踹铁门,果然,这比用肉掌击打要有效果得多,铁门上方的尖刺随着阵阵打击而频频抖动。瘦子由于受伤,不能像他的同伙那样脚踹铁门,但他有拐(这是他们与之不能相比的地方),可以用它来打击铁门,效果甚至一点也不比钉了铁掌的的皮鞋差。然而,这么一直敲打下去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虽说可以出气和表达自己勇猛的意愿)。他们应该做的是:翻越铁门进去及时地捉拿住刘通(在他再次逃走以前)。但那铁门不是一般的高大,上方的铁刺也不是一般的尖锐,甚至,在铁刺的上方还有一道电网,从铁门的上面一直拉到两边的围墙上。仓库区防范严密,如同一所监狱。如果你认为这样未免过份的话,中年妇女却不能同意,尤其是在她成功地掩护了刘通的这个夜晚之后。正是由于她对仓库区防范的信任,才敢收容刘通,并在暴露之后能够和瘦子一伙分庭抗礼。她十分坦率同时不无骄傲地承认刘通的确躲在票房里的床上,但她是绝对不会把他交给他们的。‘有本事你们就进来!“她说,而这正是他们所无法办到的。如果说谁有勇气敢于翻越那道铁门,在场的恐怕也只有瘦子,但如今他的脚坏了(不然早翻了),因而这种可能也不复存在。腿脚不便的瘦子只好拿铁门出气,由于无法逾越只能滞留此地与一个妇道人家相骂不已,心里别提有多窝囊了。中年妇女人老色衰,手无缚鸡之力,可骂起人来嘴巴不饶人,自以为粗鄙不堪、什么都不在乎的瘦子竟然不是其对手。不仅瘦子一人完全不是她的对手,在场的其他几位也都不是对手。

不仅他们分别不是她的对手,就是加在一起也同样不是。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想仗着人多势众,企图从中占点便宜,后来看看不行,只有提高声音,将中年妇女的污言秽语覆盖下去。开始的时候他们敲打铁门只是为了出气,或壮自己的声威或为引起广泛注意,后来那敲打声越来越密集,而目的变得单纯,甚至只有一个,就是盖住中年妇女恶毒的骂词。

这边,大个子坚持在警察值班室里等瘦子,瘦子不来他就不走,但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所里又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之一还是副所长,他们不像小侯那么优柔寡断,特别是当他们看见小侯的那副狼狈相,同情心顿起,不由分说架起大个子便走。外面,甚至他们开来的那辆摩托车都没有熄火。大个子拚命挣扎,他终于明白过来:人家已经把他当成罪犯了。然而他面对的并不是小侯,所长立刻掏出手铐去铐大个子,后者由于恐怖在所长的手腕上咬了一口。所长大叫一声,接着大个子就被与所长同来的那名警察从后面用警棍击昏了。所长将手铐扔给那警察,让他铐上地上尸体一样的大个子。他抖着自己的右手腕,那儿被大个子咬出了几个血牙印。在小侯的协助下他们将大个子头朝下地塞入摩托车车斗中,那名警察驾车,所长则坐在昏迷不醒的大个子身上。

他们上了江堤,往所里驶去。

临行前所长让老天他们步行去所里,他不担心他们会逃走,他像小侯一样的信任他们。当然,他不像小侯那样在乎他们的感觉(当着他们的面击昏了大个子,并有欠人道地将其塞入车斗之中……)。这一幕的确让老天们深受震动,甚至对大个子产生了怜悯之心。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大个子,多么的亢奋异常,突然就像死人一样的不动了。说实话,他们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小侯呢?自然是从中学到了一手,就是怎样干脆而果断地处理事情,以免酿成不必要的难以收拾的局面。

那所长可谓料事如神。本来,老天等对让他们自己走路去所里深感恐惧,怕沿途遭到大个子同伙的拦截,可所长说:“我包你们没事!”这一路尽管他们见到了很多可疑的人影(深夜一点多还在码头附近活动),但的确没有人袭击他们。这些可疑的人影甚至还方便了他们的行程。虽说小侯讲解过到所里该如何走,但他们还是免不了问了几次路。与那些指路人面面相对时,老天们可以断定他们就是大个子的同伙,一样的装束长相,甚至也似曾相识(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出现过)。老天等心想:与其遭到伏击,还不如主动迎上去。所以有时候他们并不想问路,但一见到人影晃动就迎上前去,对方反倒显得畏畏缩缩的了。老天给他们点烟的时候(一包刚启的烟一路上散得差不多了),发现对方的眼睛里有某种惊恐的东西。他们和老天他们一样,被所长处置大个子的方式吓坏了,短时间里反应不过来。他们同样想着那大个子如何的活蹦乱跳,怎样威风了得,又怎么一下子就被打倒,窝在车斗里翻不过来了。他们暂时还想不到为大个子复仇,和继续他未竟的事业,虽然敌人就在眼前,并向他们问路敬烟。所长正确地估算了他们反应麻痹的这段时间,以为足够老天他们路上用了,甚至把走弯路、打听询问的时间包括在内也够用了。这就是所谓的震慑作用。当然,震惊过去之后他们又会恢复常态,而此刻老天们正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七拐八弯地向派出所走去。老天们并不隐瞒这一点,因为他们知道:仅是“派出所”这个词就极具威慑作用。他们逢人便问:“派出所在哪里?我们要去派出所。”

大个子的同伙一听,顿时放弃了袭击的企图。

大个子醒来时不见了老天等人,他不禁焦急万分。他认为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洗刷自己,现在老天他们不见了,说明事情已有定论,他被证明是错误的。说实话,大个子倒不在乎什么皮肉之苦,甚至牢狱之灾,他在乎的是是非黑白。警察给了他一闷棍,并以极其别扭的姿势将他塞入摩托车中,所长的屁股坐在他的头上(毕竟那是所长的屁股),所有的这些他都无所谓。只要能证明他是正确的,而小侯是错误的,证明老天他们是犯罪分子,或犯罪分子刘通的同伙,只要能证明这些,也就值了。<!--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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