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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三章 借刀杀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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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平安刚喊完,萧风的吼声就远远的传了过来。 “将士们,不列颠人不讲信义,杀害了咱们的使臣!咱们派过去的使臣可是青藏总督和大土司啊! 咱们的诚意十足,怕他们不敢来谈,还跑到他们的地盘上去谈,结果他们背信弃义啊!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不列颠人背信弃义至此!傻三儿们,你们还敢替不列颠人卖命,不愧傻三儿之名!” 霍金斯大怒,将刀架在了召平安的脖子上,厉声怒吼。 “混账,大胆!你不要命了吗?没看见你那高手副使的下场吗?按我说的喊!” 召平安呸了一声:“我叉你妈,我叉你爹,我叉你全家!” 霍金斯看向翻译官,翻译官咧咧嘴:“总督大人,就是骂人的脏话,不用详细翻译了!” 霍金斯点点头:“你骂我是没用的,我又听不懂,赶紧按我说的喊,否则我一点点地劈死你!” 召平安从霍金斯的反应,就知道是翻译官没有职业道德,不称职,便冷冷的看着霍金斯。 “霍总督,这次知道要来和你谈判,我出京时特意找主客司的人学了几句你们的话,以表敬意。” 霍金斯心说你们玩不起,搞偷袭,小垃圾,如今你脑袋都要落地,还跟我假客气,表什么敬意? “我不要你的敬意,那对我没有意义,你不用假装客气,赶紧给我喊你的兄弟,放下手里的武器!” 召平安微微一笑,充满敬意地看着霍金斯:“法克!法克要妈的,法克要发的,法克要奥伐米累!” 霍金斯一愣,然后博然大怒:“你找死!”随即高高的举起军刀,咬牙切齿的就要往下劈! 召平安长出了一口气,高昂起头,含笑闭上了眼睛。 娘子啊,我来找你了,这可不是我自己死的,我是为国捐躯啊,你没理由骂我吧…… 时间过得好慢,有人说人死之前,时间会忽然变得很慢,难道自己已经开始死了吗? 召平安睁开眼睛,顿时大失所望,霍金斯高举着战刀,脖子上青筋直蹦,却并没有砍下来。 霍金斯不是蠢货,他知道自己此时一刀砍下去,倒是能很痛快。可是几秒钟的痛快,会带来长久的麻烦。 这麻烦有大有小,小麻烦会让自己失去珍贵的筹码,大麻烦会搞出很多人命来。 所以霍金斯忍住了,他觉得就算萧风有意设计,用青藏总督亲自出使和谈来麻痹自己,无耻偷袭,但青藏总督毕竟是青藏总督。 萧风再位高权重,这种设计陷害朝廷大官儿的做法,一定也不敢明目张胆。天下官场都是相通的,不列颠也有官场倾轧,霍金斯并不是官场小白。 所以萧风一定巴不得自己一怒之下斩了召总督呢,那样萧风就可以给皇帝打报告,说是霍金斯先杀了青藏总督,他才出兵复仇的。 如此一来,萧风既打了胜仗,又除掉了青藏总督,还有功无过。这套阴谋设计的堪称天衣无缝,让人佩服之极。 既然如此,自己就更不能现在杀死召平安了,那不是白白帮了萧风的忙吗? 何况既然是阴谋,就是见不得光的。自己只要把召平安带到大明的官兵面前,萧风的谎言就不戳自破了。 而且众目睽睽,萧风再坚持进攻就明显是陷害青藏总督了。 那么多官兵,那么多眼睛,萧风不可能一手遮天,消息传到皇帝的耳朵里,萧风也会十分麻烦! 想到此,霍金斯缓缓放下刀:“来人,把他绑起来,扶到马上,我要带他到两军阵前去!” 召平安失望至极,想不到霍金斯竟然如此能忍,难道是主客司的官员糊弄了自己,这几句话骂得还不够狠吗? 召平安竭力在脑子里回想着自己的学习成果,在其中挑选最凶残最可耻的组合,虽然他自己都不太明白是啥意思。 “嗯,霍总督,法克要外父?” 霍金斯大怒,再次举刀,然后再次放下。召平安又气又急,真他妈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法克要刀客特?”举刀,放下,失望失落,痛苦痛悲痛心,书到用时方恨少! “法克要奎恩!”这一招有效!女王的尊严不容玷污!霍金斯狂吼着举起刀来,猛地劈下! 本来已经靠着帐篷安息的大土司,被这一刀隔着帐篷砍下了脑袋,叽里咕噜地滚到了帐篷外面。 大土司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瞪着天空,似乎在恼怒佛祖,我供养了你们那么多年,是VIp客户了,怎么这么久了还不来接我走? 霍金斯本来想塞住召平安的嘴,但他又需要召平安喊话,无奈之下只得塞住自己的耳朵,驱赶着少平安的马往前走。 此时双方已经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了。当然明军作为偷袭的一方,武器又先进,伤亡并不大。 此时不列颠和傻三儿联军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终于稳住了阵脚,和明军对抗,突袭战最终变成了阵地战。 霍金斯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召总督,萧风出卖了你啊,他想让你死啊!你应该活下去和他斗,为何要一心找死呢?” 召平安轻蔑地看了霍金斯一眼:“燕雀焉知鸿鹄之志,蛮夷怎懂华夏之心?本督的志向和情怀,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霍金斯脑子里飞快地转了一下,自以为掌握了事实真相,忍不住慨叹道。 “我懂了,召总督一心为国,将私人恩怨置于国家利益之下,虽然面对朝堂倾轧,也以大明利益为先。 这番情怀我也有的,我们作为贵族,当然是要效忠国王的。由此可见,你果然是个真正的贵族绅士! 也正因如此,我更不能让你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了!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个规矩欧罗巴也是有的! 所以你死在我手里,不但让我担当了杀害使臣的恶名,也让萧风大获全胜,一箭双雕,我才没那么傻呢!” 召平安心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可自己一心求死的原因,又不方便对外人道。总不能说因为我死了老婆,所以不想活了吧。 在召平安的一路骂声中,霍金斯赶到了前线,双方此时两军对垒,有掩体,有盾牌,阵型齐整,谁都已经很难占到便宜了。 但此时阵线已经被推进到了不丹国内很深了,在大明新占领的土地上,遍地都是傻三的死尸和翻倒的饭锅。 萧风一眼看见了被推到阵线前沿的召平安,多少也有一点意外。 这次的疑兵之计萧风虽然早就做了准备,但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召平安坚决要执行的。 萧风也知道召平安一心求死,他不是强人所难的人,就像当初成全了召平安的娘子一样,最终还是同意了。 召平安既然一心求死,自己也不可能总拦着,既然如此,还不如让他死得轰轰烈烈,名垂青史,家族亲人也能得些朝廷的恩典和实惠。 至于大土司,萧风一开始就打算找个机会弄死他了,只是不想让他手下看得太明显了,这个送死的差事刚好是个添头儿。 想不到大土司没了,召平安还在,萧风迅速调整了一下思路,故作惊讶地喊道。 “召总督,听说你和大土司遭遇了敌人的毒手,兄弟们群情激奋,一心要为你们俩报仇,我拦都拦不住啊!

想不到你还活着,大土司呢,他还好吗?我与他虽相识不久,但情深义重!这次他执意要出使立功,我很是担心他啊!” 大土司的手下都很感动,心想萧大人果然是性情中人,对我们大土司着实不错,看来这人他,善! 召平安黯然道:“大土司临危不惧,在敌人的枪口之下,还想要搏斗反抗,可惜寡不敌众,被……打死了。” 萧风大怒:“霍金斯,你这蛮夷,还算个贵族,太不讲理了!自古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我大明诚意拳拳,出使谈判,以青藏总督为正使,以拉萨大土司为副使,给足了你面子了! 结果你杀了大明的副使,绑了大明的正使,你简直是丧心病狂,当为天下领军之人唾弃!” 霍金斯气得七窍生烟:“你放屁!分明是你不讲规矩,趁双方谈判之际悍然偷袭,无耻至极! 召平安身为青藏总督,你搞这种事,分明是想借刀杀人,达到你不动声色铲除异己的目的!” 萧风的声音里带着很真实的惊慌失措,就像一个人做了坏事儿,被人戳穿了一样。 “你……你胡说八道!我……我和召总督交情很深,这个这个,我为什么要害死他呢?” 霍金斯哈哈大笑:“你们内部的朝堂倾轧,我管不着。你想借刀杀人,那是痴心妄想! 青藏总督在此,我还给你。你既然说你们没有矛盾,我相信你啊,你们俩将来好好相处吧,哈哈哈哈哈!” 萧风一脸的惊慌失措,召平安一脸的懵逼,还想说点什么,霍金斯用力在召平安的马屁股上刺了一刀。 “所有人听好了,统统不许开枪,让大明的总督使臣平安回营!免得被人浑水摸鱼,打了黑枪!” 那马吃痛,疯狂地向前奔跑,带着召平安一路冲回了明军的阵营,萧风一伸手,拉住了召平安的马缰绳。 然后萧风用只有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小声道:“命令我停战退兵,口气要硬一点!” 召平安求死不得,本来心里就憋着一肚子火,此时的情绪根本就不用表演,完全是体验派演技。 “萧大人,既然本督未死,不列颠人杀死使臣是个误会,咱们的偷袭也就不占理了,退兵吧!” 萧风愕然,努力狡辩着:“虽然总督大人没事儿,可副使毕竟是死了呀,他们也算是坏了规矩……” 召平安冷冷的说道:“你们是听说我们死了发动了进攻,他们是听说你们发动了进攻才动的手。 双方半斤八两,都有吃亏之处,此事就这么算了吧。接下来咱们两军对垒,真刀真枪地打,方显我大明国威!” 萧风不甘心的看着霍金斯,无奈的喊道:“既然双方都有理亏之处,今日之事就此作罢了,咱们各自退兵,改日再战!” 霍金斯见自己的队伍惊魂未定,情绪低落。虽然人数依旧占优,但打下去也没什么好处,便点头表示同意。 当大明的军队退却之后,霍金斯忽然觉得不对劲了。明明是对方不讲武德,偷袭了自己,怎么就双方都有理亏之处了呢? 自己虽然杀了副使,可副使太过危险啊,他的怒气值已经要攒满了,到时一出手,鸡犬不留,自己先下手为强,这属于紧急避险吧! 再说了,我杀副使是因为你们真的偷袭了我;可你们听说我杀了使臣却是无稽之谈啊,分明就是萧风为了一箭双雕自己凭空捏造出来的啊! 这就相当于,我是一个无辜的路人,肆无忌惮的走在大街上,你忽然就说我把你撞了。然后打了我一顿。 你都快把我打死了,我被迫还了一下手,然后你就说这算互殴,双方都有理亏之处,私了算了。可悲的是我还同意了! 霍金斯越想越气,可大明军队已经安全撤离了,自己也没法揪着萧风再讲理了,气得回到营帐又砍了大土司的尸体几刀。 几个亲信的不列颠指挥官,看着霍金斯鞭尸,都不敢出声,直到霍金斯命人将大土司的尸体扔出去后,才小心翼翼地开口。 “总督大人,大明搞偷袭,欺人太甚,大人为何不杀了对方的青藏总督,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呢?” 霍金斯瞪了他一眼:“愚蠢的土拨鼠!难道你看不出来,萧风一心想让召总督死在我们手里吗? 召总督身为贵族,心怀大义,以国家利益为重,但他毕竟是个人,是人就不会允许别人谋害自己。 所以只要他活着回去,就一定会和萧风作对,甚至会想办法夺了萧风的兵权也说不定! 大明的军队,火枪先进,战力很强,但如果军队里的两个主官不合,互相掣肘,再强的军队也完蛋!” 一个亲信犹豫道:“按日本方面的线报,萧风位高权重,战功赫赫,阴险狡诈,召平安肯定斗不过萧风的吧?” 霍金斯的语气里充满了英雄相惜:“召总督也不差,他胆大如斗,铁骨铮铮,视死如归,正是萧风的对手。” 另一个亲信犹豫道:“那万一变成了召总督领兵,咱们会不会更难打了呢?” 霍金斯摇摇头:“那倒不会,带兵打仗是要靠经验积累的。召总督虽然不凡,毕竟没有真正当过统帅。 若是召总督能够夺权成功,他打仗绝不是我的对手,咱们就可以将大明精锐一举消灭,然后占领整个藏区!” 此时坐在主帐里的召总督却格外消沉,萧风只是一口口的喝着茶,也不劝他。半天后召平安才开口。 “我是一心求死之人,大人何必为了我而退兵呢?我可不会因此感激大人。” 萧风笑了笑:“我正缺一个合理退兵的理由,因为局面已经变成了拉锯战,再打下去大明火枪骑兵不擅长攻坚的缺点就会暴露了。 而一旦缺点暴露,敌人就绝不会再给我们奔袭野战的机会,肯定会建筑层层防线,以防守来消耗我们。 打阵地战,是需要更多兵马,硬碰硬的打的,可我希望能发挥火枪骑兵超强的机动能力和野战能力。 以最小的代价,占最大的便宜。虽然身后还有援兵会到,可能早一天拿下整个傻三的地盘,就早一点的好。” 召平安这才松了口气:“既然能顺势帮上大人的忙,召平安虽不死也无憾了。” 萧风皱皱眉头:“这话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别人都是虽死无憾,就你是虽不死也无憾。” 召平安沮丧地垂头不语,右手轻轻抚摸着左手腕上戴着的镯子。 那镯子本是为女子所制,他戴着自然是有些紧的,勒出了一道红印。 萧风叹了口气:“你不是想死吗,我再给你个机会。一会儿我将军队分成两份,分两处驻扎。 戚继光跟着我,李成梁跟着你,土司的兵和僧兵也一分为二,大土司的兵归我,二土司的兵归你。” 召平安一愣:“是要互为犄角之势吗?可我从未领兵打仗过,恐难担此重任啊!” 萧风笑了笑:“领兵打仗吗?有李成梁呢。你只负责一件事,那就是骂我。” 「写书有我呢,你们只负责一件事,那就是投票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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