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七章 一代枭雄(1 / 1)
大明测字天师第五百五十七章一代枭雄成格尔带领的骑兵在中路冲得最快,他们渐渐逼近了萧风。 萧风显然没料到这么快就被追上了,他慌乱的从马背上摘下火枪,回过头来冲着追兵开枪。 萧风的枪法很好,虽然距离很远,他未必能准确命中敌人,但他至少能打中敌人的马! 领头的三匹马中有两匹中枪了,马匹在高速冲击下直接滚倒在地,将来不及飞身下马的骑兵也压成了满级伤残。 成格尔凭借自己娴熟的骑术,控制着马跑了一个大S和一个小S,成功躲开了子弹。 但不管是大S还是小S,都会影响男人骑马的速度,萧风趁机又拉开了距离。过了一会儿成格尔带着的骑兵才渐渐追上来。 萧风再次回头开枪,连开数枪后,又打倒了几个追兵,再次拉开了一点距离。 反复数次后,萧风没有再开枪了,闷头向前跑。 成格尔一眼看见前面的草地上有一个白色的东西。他骑术高超,马背上单脚离开马镫,弯腰一个水中捞月,将那东西抄起来。 是包袱皮,上面还有火药的味道,成格尔大喜:“萧风没弹药了,跟我冲啊,杀了萧风,共享富贵!” 成格尔一马当先,带着中路骑兵猛追,距离萧风越来越近,成格尔尝试着弯弓搭箭,射了萧风一箭,差一点距离,落在了马后面。 萧风也听见了箭矢破风之声,情急之下,他举起火枪向后一瞄,成格尔吓了一跳,赶紧又召唤出大S来。 然而这次萧风并没有开枪,只是吓唬他而已,逼他减速后,附在马背上继续跑。 成格尔大怒,显然萧风只剩下一支空枪了,既然是空枪样子货,我还要这大小S有何用?耽误事儿! 成格尔再度逼近,弯弓搭箭,一箭射出,萧风头也不回,用火枪一拨,将弓箭拨掉。 成格尔大吼:“加速追,一起放箭!”自己也再次弯弓搭箭。 萧风急了,回头冲着成格尔举枪,成格尔不为所动,拉弓如满月,箭去如流星,帅! 砰!萧风的枪响了,同时成格尔的箭也飞到了萧风面前,被萧风一把抄住。 萧风随手将火枪往地上一扔,哈哈大笑,抄起鞭子猛打马屁股两下,白马长嘶一声,再次加速。 追兵被这一声枪响吓了一跳,再看成格尔在马背上摇摇晃晃,随即摔下马来。骑兵们都愣住了,一起停住了马。 拖在后面的俺答汗赶了上来,看着倒在地上死去的成格尔,和扔在草地上的火枪,脸色铁青。 “怎么回事?成格尔骑术精湛,为人机警,怎么会中枪的?” 离成格尔最近的几个骑兵说了刚才的经过,包括成格尔发现的包袱皮等等。 俺答汗又惊又怒又喜,惊的是萧风如此狡猾,怒的是自己心腹大将惨死,喜的是萧风这一手原本一定是给自己预备的,却因为自己的谨慎,让成格尔挡了灾。 俺答汗大吼一声:“给我追!他已经跑了两百里了,即使之前白马的减速是装的,现在他的马也一定跑不快了!” 不再装了的萧风开始全速逃命,后面的蒙古骑兵也继续全速追击。俺答汗依旧跟在队伍后面。 因为他知道,萧风虽然没了火枪,但他的功夫不可小视。 自己如果一马当先,万一萧风情急拼命,直冲自己,没准就能在被射成刺猬之前先伤了自己。 别说现在自己已经稳操胜券,根本没必要冒险,就是战场冲杀,自己也会尽量避开对方最勇猛的战士。 大汗当然应该是最勇敢的,但大汗也是最尊贵的。最危险的地方当然是要勇士们去冲锋的。 否则当了大汗之前要拼命,当上了大汗之后还他妈要拼命,那大汗不是他妈白当了吗? 草越来越高了,比起草原深处的矮草来,这里的草明显长得更好。这说明已经快到了大明的地界了。 因为大明祈雨成功,长城之外也下了雨,但超出的范围不算大,真正的草原深处都没有雨,所以才会有饥荒。 这里的草足够高,能达到歌谣里“风吹草低现牛羊”的状态。俺答汗忽然很感慨。 如果整个草原的草都像大明边境的这样,草原也就不缺食物了,那么自己也就不用这么快和萧风翻脸了。 萧风虽然混蛋,但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至少比起萧芹来好得多。 如果不是他想分裂草原,想收服河套,想阻挡自己称霸的路,本来是可以成为朋友的。 高高的牧草,让马匹的奔跑受到了阻碍,但这对俺答汗却更有利。 因为蒙古马出生就在草原上奔驰,受牧草的影响更小。而萧风的白马虽然神俊,却是跑惯了官道的,在如此长草中显然受到的影响更大。 所以很快的,俺答汗在望远镜里再次看到了萧风的白马,跑得仍然算快,但已经和开始时不可同日而语了。 俺答汗松了口气,这里虽然离大明的地盘越来越近了,但萧风再也没机会踏上大明的土地了,他注定要死在这片草原上。 又跑了三十多里后,白马越来越慢了,双方的距离也越来越近。萧风也不再直立着坐在马背上,而是紧紧贴着马背。 俺答汗放下望远镜,暗暗点头。萧风这种姿势,是让马最省力的方式,只有常年骑马的老司机,才知道这个道理。 人坐直的时候,人舒服,马不舒服。人趴在马背上,人不舒服,马舒服。 远路无轻担,这样超级长途的高速奔跑,任何一点让马不舒服的做法,都会浪费马的体力,让马速度变慢。 萧风把空枪扔掉,也是因为这一点,任何一点重量的减少,对疲惫到极限的马来说,都至关重要。 萧风啊,你生在中原,长在中原,又是个书生,却能这么快就掌握骑兵的诀窍,你果然是个天才。 难怪严世藩会败在你手上,难怪萧芹会败在你手上。假以时日,也许我也会败在你手上。 可惜,你太心急了,太想尽快为大明除掉威胁了,所以你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在草原上挑战一个草原霸主,还是用骑马赛跑的方式。 你这相当于和关公比大刀,和刘备比哭鼻子,和吕布比干爹,和曹操比…… 还没想出来和曹操比什么,前面的白马,和马上趴着的白袍已经肉眼可见了,俺答汗有意放慢了自己的速度,喝令前面追击的骑兵。 “追上去,放箭!” 见到前面的白马越跑越慢了,左右两侧的追兵也开始向中间靠拢,三股追兵像三条贪吃蛇一样,冲向前方的萧风。 距离越来越近了,箭如飞蝗,向白马射去,白马屁股上中了一箭,痛嘶着向前窜去,但它实在太累了,速度已经到了极限。 很快更多的箭射中了它,和它背上趴着的白袍。白马身上流出鲜血,脚步歪斜着向前奔跑着。 落在队伍最后面的俺答汗狐疑的举起望远镜,为什么萧风依旧趴在马背上,不出手替白马挡箭呢?有一支箭已经射在那白袍之上了啊…… 俺答汗心头猛然一惊,勒住马,然后他看见高高的草丛中站起来一个人。 他一身青衣,白袍已经不见了。手里提着一支枪,举起来对准了自己。 因为望远镜的关系,萧风手里的枪看起来几乎顶在了自己的脑门上,俺答汗惊叫一声,扔下望远镜。 没有近到那么夸张,但确实很近,两人之间,最多只有二十步的距离,如果自己刚才不勒住马,现在那把枪应该就顶在自己的脑门上了。 前面的追兵还在追着白马射箭,巨额的悬赏让他们激动得全身发抖,两眼通红,一时还没发现后面发生的事儿。 时间就像停住了一样,俺答汗呆呆的看着萧风身上的马蹄印和泥土,忽然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踩到了?” 萧风笑了笑:“虽然我尽量藏得靠边一点,但你的追兵队形一直在变,被一个急于抢功的家伙从旁边超车时纵马踩了一脚。 幸亏草场,他没注意到,否则低头看一眼,没准就发现我了。不过那么一大笔赏金在前面,他只会以为马是踩到了土包而已。”
俺答汗手中紧紧地握着缰绳,脚尖轻轻地蹭了蹭马匹。跟随他多年的战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开始极其隐蔽地向后倒退。 萧风叹了口气,端着枪瞄准,在齐腰深的牧草中大踏步的向前走去。此时前面三条贪吃蛇已经被血流满身的白马带出去很远了。 “你就别想了,这点距离,我闭着眼睛也能打中你,至少也能打中你的马。从我看到你跟在最后面,我就在一直等待草够长的地方了。” 俺答汗不敢再动了:“这把枪,你是一开始就藏在马肚子下面的吧?你另外拿一把是故意给我看的,免得我起疑心。” 萧风点点头:“我被一百个骑兵追杀,连把火枪都不拿,想来你也不信。 还不如大大方方的拿一把,再扔掉,你会更容易相信我没枪了。” 俺答汗苦笑道:“你不惜用白马做诱饵,可你想没想过,你杀了我,你也跑不了。 你连马都没有了,那些追兵会把你射成刺猬的,你的功夫再高也没用。还不如咱俩做个交易。 你不杀我,我也不杀你,但你得认输,以后不要再管草原上的事儿,如何?” 萧风深深的叹了口气:“大汗啊,时至今日,咱两人谁也没法相信对方了。 我打赌,等你的追兵回来时,你第一件事就是杀了我。只有你死了,我还有活的机会。” 俺答汗看着萧风微微眯起的眼睛,知道他马上就要开枪了,当下大吼一声,用靴子狠狠一点马肋骨。 久经沙场,生死相托的战马一声不吭,用最快的速度斜刺里冲出,瞬间跑出了一个极其诡异的路线! 这动作如此之快,跑动的路线如此诡异,转眼间就窜出去了十步的距离。 只要萧风第一枪打不中,再想装填第二枪,必然已经远远逃开,再也没机会了。 萧风的枪管随着俺答汗战马的跑动,缓缓的移动,然后,扣动了扳机。 “砰”!战马一个趔趄,翻滚着摔倒在地。 俺答汗的动作极其敏捷,他两脚早已脱开马镫,趁着战马歪而不倒的一瞬间,拼命跃起,滚翻在地。 枪声惊动了远处追击的骑兵,他们中比较警醒的,回头向后看去。 离得很远,看不清楚,但还是有一半忠心的骑兵放弃了前面浑身浴血的赏金,调头开始往回跑。 俺答汗在落地的时候摔伤了一条腿,但他并没有被火枪打中。 因为这匹战马太聪明了,跑的路线太好,萧风没有冒险打他,而是打中了马。 俺答汗翻身跃起,举起长刀时,萧风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左手将火枪扔在地上,右手拎着绣春刀,脸上带着怅然。 “大汗,如果你的功夫够好,能坚持到你的骑兵赶回来,你就赢了。” 俺答汗咬咬牙,高举长刀,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怒吼声,扑向了萧风,萧风一弯腰,迅捷无伦的向俺答汗扑去。 当一部分骑兵先赶回来时,只看到了草丛中的血泊,和倒在血泊中的俺答汗的尸体,萧风不知所踪。 放眼望去,齐腰深的牧草在微风中摇摇晃晃,时高时低,一片青绿,直到天际,完全看不见哪里藏着人。 这些骑兵们怒发如狂,骑着战马四下猛冲,挥舞钢刀砍伐牧草。 一片片牧草被割断,但在这大片的草原中,想找一个藏在草里的人,实在如同大海捞针。 当剩下的骑兵终于射倒了白马,发现白马的背上只有一个绑在刀鞘上的白袍子时,顿时知道上当,也调头向回跑。 因为路上被萧风打死了几个,这不到一百个骑兵,在短暂的狂怒和悲痛后,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我们,该怎么办?在这里继续搜寻萧风吗?还是……带着大汗的尸体回去?” “就算我们能找到萧风,他的功夫这么高,我们能杀得了他吗?这么短的时间,大汗就被杀了,大汗可是有名的勇士啊!” “就算我们杀了萧风,大汗已经死了,也不会有人赏赐我们了。那些部族首领,会不会翻脸,和明军一伙,反而杀了我们?” “我们如果带着大汗的尸体回去,那些部族首领们会怎么样?忠于大汗的部族首领是有的,可大汗死了,他们会不会变心?” “我觉得不是这个问题。而是这场赌局,究竟是谁赢了。大家发过誓的,谁赢了就听谁的!” “可是萧风没有回到大同啊,他的马死了,大汗的马也死了,他肯定就藏在附近,跑不远的。 所以咱们没输!只要杀了萧风,咱们还是赢了!赌局可没说需要大汗亲手杀死萧风啊!” “可是赢了又如何呢?赌局赢了的结果是大明不再管草原上的事儿了。 大汗已经死了,新的大汗肯定会从其他强大的部落产生!之前咱们怎么攻打其他部落,他们就会怎么攻打我们!” “而且今年食物这么少,大明真的不再管草原的事儿了,新的大汗能带着我们打赢大明,抢到食物吗?” 众人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忽然远处传来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长啸声。几个骑兵立刻跳了起来。 “狼群,是狼群啊。这片草场是狼群出没之地。否则这么好的草场,怎么会没人来放牧呢。” “没错,这片草场就是野狼圈,野狼最鼎盛的时候,好几个部族的牛羊群都被血洗过,咱们还派骑兵来打过狼呢。” “我记得,我阿爸就是死在那次打狼的战斗中,那些狼,太多了,太凶残了。 那次打完之后,狼群变小了,活动的范围也变小了,但这片草场轻易仍然没人敢来。” “天快黑了,在太阳落山之后,即使是骑兵队也不敢和野狼群硬碰硬啊,狼都是夜眼……” 骑兵们沉默了,其中一个威信最高的忽然大声道。 “不管怎么说,萧风是杀死大汗的仇人,咱们若是能碰上他,一定要杀了他为大汗报仇! 不过咱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大汗尸体带回部族,尽快让大汗的儿子继承汗位。 若是其他部族能继续拥戴最好,若是不能拥戴,咱们至少也有个大汗,不会被瓜分了!” 其他骑兵松了口气,纷纷响应。 “对,咱们这就回去,这片草原有狼群出没,萧风又没了马,咱们找不到他,狼能找到他!” “对,要不是狼群闹得那么凶,狼群吃了萧风,他就没能回到大同,那样的话,虽然大汗死了,赌局还是咱们赢了!” 于是一群人背着俺答汗的尸体,喊着“一定杀了萧风”的口号,心事重重的骑马离开了。 等他们走了很远,几十步之外的草丛里,萧风站了起来,苦笑着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 “我不会真的需要从这里一路走回大同吧。还有几百里呢,要是真荒无人烟,不饿死也得渴死。 这帮家伙说这片草场上有野狼群?不会那么背,让我碰上吧……” 萧风拎着刀和枪,向前走了一段路,看见了躺在地上的白马,此时全身是血,被箭射成了刺猬,已经断了气。 萧风坐下来,摸了摸白马的头,轻轻将白马瞪得大大的眼睛抚合上。 “你是一匹好马,我也希望能带着你回大同去。可你跑不过它们,我也没办法了。 咱俩被追上都得死,既然如此,我就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俺答汗除非死了,是不会放弃草原霸主之位的。我又不想让草原上所有的部落长久厮杀,玉石俱焚。 大明要的是一个和平稳定的草原,不是一个荒无人烟,遍地尸山血海的草原。只有冒险,才能做到这一点。 将军难免沙场死,草原对一匹马来说,就是最好的归宿了吧,总比你老死在萧府的马厩里强。” 萧风叨咕了一会儿,见马的眼睛没有睁开,就默认它同意了自己的话,站起来继续向前走。 天蓝云白,草长风缓,草原就像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色大海,而他就像这片大海里的孤舟,却不知道岸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