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困居邺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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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彭河流经的广阔地界里,最大的城镇自然就是以此为名的彭郡了,而排名第二的大城则当仁不让,要属三百余里外的邺城为最。
这邺城虽不邻着彭河,但它地处两山的隘口,从南疆到越国的几条重要商路都汇聚于此,因此也是相当繁华。
这一日,又来了几队驮着大包小包的商旅进城,城门口一时间吆喝声不断,尘土飞扬。
在市井烟尘中,谁也没有留意到,一辆朴素的简易马车不疾不徐的进入城里,这马车也不去最为繁华的东市和西坊,只是在西北角的一家客栈停了下来。
来人在客栈要了一间清净的偏房,就整日的闭门不出。
这客人不是别人,正是从乡间连日赶路来此的刘源。
话说五日前,当刘源急匆匆的掩埋好金属球后,就马不停蹄的奔袭百里来到一个村庄,之后他立刻封闭全身的灵力,把所有蚁族也发出体内。
此时的刘源就和普通人无异,只是由于养颜之术的作用,比起村庄内的庄稼汉子过于白嫩俊郎了些,倒像是谁家的公子哥。
路遇的农夫见他如此容貌姣好,自是不敢怠慢,客客气气的请他到农舍中少歇。
谁想,刚刚过去半刻工夫,人在矮檐下的刘源就亲眼目睹了一枚灵剑迅疾的在高空飞掠而过,不由得直呼好险。
看来东窗事发比预料还快,这一次的灵剑只是大范围搜索灵力痕迹,如果没有播种的话,想必还会有更加细致的搜查,他不能再冒险。
也不知道彭郡的任峰怎么样了,应该已经被暗暗监视起来了吧,彭郡绝对不能再去了。
同样,返回凌天阁的方向也有风险,如果使用飞遁之术势必会被四处巡逻的灵剑发现,只是走陆路的话,一则路途遥远,二是太过显眼。
他暂时无处可去,先避避风头再说吧,反正离开那掩埋地点越远越好,总是没有错的。
刘源和农夫打听到最近的邺城只有两日路程,更妙的是今日就有一队去往邺城的商客正在村中歇脚。
来到村中最大的一处农庄,刘源被眼前久违的生活气息打动了,只见骡马牲口们喷着粗气,庄客正在帮着商队捆绑货物,浓烈的药材味道从包裹中散发出来,更有几个泥封的瓮中传出淡淡的酒香。
他找到商队当家的,说明来意要搭个便车去邺城,当家的见他身上干净,又面皮白嫩,谈吐不凡,也和农夫一样把他当做哪个豪门大户偷跑出来快活的公子,不仅恭恭敬敬的请为上宾,还专门调拨给他一架马车,虽然简易不起眼,却正好避过了几次飞剑的搜寻。
在邺城最初的几日,刘源都躲在客栈里避风头,他也反复多次用敛气之术隔绝了对天地灵气的吸收和感应,连神念也凝聚不出,如果有修士近身也应该无法发觉。
只是,这样他也如同半盲一般,对外界的灵觉也全部关闭了,除了听觉等五感更加敏锐之外,和普通人无异。
不过,麻烦还是很快找上门了。
来的是客栈小二,他是被掌柜吩咐来打探消息的,一连几天这位客人都躲在房间里,虽说他看起来像是富家子弟,但也不能一直赊账下去。
“住店钱吗?”